索引号: 065/2021-00612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布机构: 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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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2021年消毒产品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榆区2021年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净化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消毒产品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生产销售行为。加大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违法添加激素等禁用物质和宣传疗效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探讨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消毒产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一是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二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三是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四是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五是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六是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二)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卫生监督。一是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二是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三是检查消毒产品使用情况;四是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抽检药店、婴儿用品店、超市等途径销售的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重点检测是否违法添加激素等。

(三)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培训。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卫生管理能力,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合法生产、诚信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区卫健委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部署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重点做好全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区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并对乡镇检查发现问题单位的监督执法。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内所有重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21年5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任务。

2.整治阶段(2021年6-9月)。对辖区内重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抽检,重点抽检药店、婴儿用品店、超市等途径销售的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重点检测是否违法添加激素等,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总结阶段(2021年10月)。及时收集汇总上报辖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线索等信息,并于10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表4)及工作总结报至区卫生监督所。区卫生监督所于10月底将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至区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执法培训。要充分认识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工作规范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加强社会监督。要全面系统检查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和反馈,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加强衔接配合。要扎实推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要积极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建立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长效机制,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不断规范我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购买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

区卫健委联系人:张雷,电话及传真:86233110,电子邮箱:18861381235@163.com 。

区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江莹莹 ,电话:80308320,电子邮箱:740252023@qq.com 。

附件: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

2.消毒产品销售单位专项检查表

3.消毒产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表

4.赣榆区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

生产企业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综合管理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生产方式、项目、类别与实际一致,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生产的第一、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3.如实记载生产过程的记录;各项记录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妥善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3个月。


4.物料和成品仓储分库(区)、分类存放,有明显标志。有专人负责,物料、成品建立出入库记录。


5.提供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相关档案、培训证,提供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


6.建立和完善消毒产品生产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洁消毒操作规程和清场操作规程。


生产过程管理

1.生产车间、质检用房、物料、成品仓储用房、辅助用房(分装企业除外)衔接合理,且正常使用。


2.物料和成品仓储区有通风防尘、防鼠、防虫设施,配有堆物垫板,货物架等;储物存放离地面及墙面存放不小于10厘米、离顶不小于50厘米。


3.有净化车间的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生产区内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内配备衣柜、鞋架、工作服、流动水洗手设施/和空气消毒设备。


5.具备适合产品生产特点和工艺、满足生产需要、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


6.生产所用物料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产品卫生质量

1.标签说明书符合相关规定。


2.产品出厂前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产品企业标准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出厂。


产品抽检

产品卫生质量抽检检验结果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陪同检查人员:                监督员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表

经营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验收制度

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索证情况

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产品抽检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陪同检查人员:                监督员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消毒产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表

使用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验收制度

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索证情况

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以及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使用情况

检查消毒产品使用情况。


产品抽检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陪同检查人员:                监督员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赣榆区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机构类别

辖区单位数

监督检查单位数

立案数

罚没款(元)

移送公安案件数

移送市场局案件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消毒产品使用单位







消毒产品销售单位 

药店







婴儿用品店







超市







其他 







  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