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3-00214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工作的 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48号)、《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度“安康关爱行动”的通知》(连卫老龄〔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发挥商业保险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强我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现就开展2023年“安康关爱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安康关爱行动”是江苏省老龄委和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共同推出的暖心工程、民生工程,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内容主要包括意外死亡、意外伤残、骨折津贴、意外住院津贴等。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但不应低于50周岁。
二、目标任务
继续做好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惠民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2023年我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实现老年人保险参保率100%的目标要求,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爱心关怀服务。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等部门要提高“五保”、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家庭、退役军人、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等群体参保率。鼓励各镇、各单位为本单位退休职工购买一份“安康关爱”保险。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居)委会、党政机关、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老年保险,实现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有效解决老人后顾之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康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明确1名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并将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区老龄办,配合中国人寿赣榆支公司的工作,深入村(居)进行调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康关爱行动”暖心工程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进村入户搞好宣传发动。要拓宽宣传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群、QQ群、张贴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安康关爱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知晓投保程序、理赔程序和办理方法。特别是加强理赔个案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服务意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负责此项保险项目的咨询、指导、理赔、接待、业务解释等承保工作,确保参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为投保老年人提供耐心、周到、细致的服务,推动“安康关爱行动”深入开展。
区老龄办联系人:陈晓燕,电话:13851391648(61164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联系人:宋忠伟,电话:13851205797(529768)。
连云港市赣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