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0-00171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6 |
文号: | 赣民发〔2020〕3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柘汪镇社会事业局、各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好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人身健康安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防控疫情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正值春运和重要节日等节点,人员聚集及流动性大。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会同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养老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卫生安全管理,实时监测,科学防护,及时请示报告,严密防范疫情感染与传播。
二、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一是要加强进出人员管理, 倡导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对探视及其他拟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要做好登记核查、体温检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对外出后拟返回养老机构或拟新入住的老年人,应提前了解其前期相关生活情况,如接触疫区人员或有感染症状人员,劝导其暂缓返回或暂不接受入住;属于特殊情况的,要在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审慎处理,确保防控措施到位。二是要加强养老服务日常防控。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防止接触疫区人员或有感染症状人员上岗。要做好老年人日常体温检测和服务巡查,发现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有感染症状的,应及时送诊、通知相关人员并跟进做好机构内隔离、消毒等工作。要关注老年人的心理情绪变化,及时处置相关应急事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室内通风、清洁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和垃圾处理等感染控制工作。加强管理服务人员和老年人宣传教育,普及感染防控基本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群体活动。三是提供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人员应确保近期未接触疫区人员并没有感染症状;对拟需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应提前了解老年人及其同住人员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是否有感染症状等情况,妥善安排相关服务;对外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内外防控工 作衔接,避免出现交叉感染情况。
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要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强化与公安、城管、卫健委、医保、 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落实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疫情发现、救治、防止扩散等环节采取的措施及时有效。要做好入站体检、街面救助、站内照料等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新入站人员要严格增加入站前体温检测前置流程,要设立独立生活区域,站内照料人员要每天监测体温和其他体征, 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要立即送医救治,并将情况报同级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提高巡查频次,及时掌握托养人员身体状况,对托养人数多、人员密集的托养机构要视情做好人员接回、转移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站内卫生防疫,加强食品、饮水、用药等安全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消毒、衣物清洗等工作。要加强对救助职工的工作保障,配齐口罩、防护服等必要的防疫设备。近期,暂停湖北籍受助人员送返工作,暂停送返措施待国家卫健委等解除疫情警报和相关管控措施后同步解除。
(3)殡葬服务机构。国家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殡仪馆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应急预案和工作规程,指导辖区殡葬服务机构依法规范、审慎稳妥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遗体。一是规范遗体交接工作。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服务机构工作的衔接,殡葬服务机构接收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要一律经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门医学消毒打包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要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二是设置遗体处置专门通道。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为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 (含疑似)遗体设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置。三是依法依规尽速火化遗体。殡葬服务机构接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后, 对经过医学处理密封的遗体不得拆封,无特殊原因,应当凭 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和家属同意火化确认书,尽速火化遗体。四是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要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严密卫生安全措施,为相关殡葬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防护设备, 特别是要做好具体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并及时对遗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消毒处理。五是规范相关信息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接受媒体采访,相关管理服务人员不得擅自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接收及处置信息。
(4)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是人员密集的场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婚姻登记场所要加强安全防护,防止群众和工作人员交叉感染,保证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二是要尽量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登记,避免人员扎堆,减少人员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尽量错开疫情高发期进行婚姻登记。四是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5)福彩销售机构。福彩销售机构是人员密集的场所, 福彩销售大厅和福彩销售站点要做到不搞大型宣传活动,不搞大规模的集中销售活动。
三、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应急响应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 |
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 |
导小组,成员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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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民政局局长 |
韦典余 |
副组长:民政局副局长 |
万晟 |
民政局副局长 |
王道江 |
民政局副局长 |
王丽萍 |
民政局党组成员 |
丁永玲 |
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
于绪敏 |
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
冯永贤 |
成员:局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镇民政办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督查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永贤担任;督查组组长:王道江,副组长:冯永贤,组员:顾东远、张自凤、张继伟、李家赞、李富友、周文权。
各镇民政办、民政服务机构要立即成立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机构内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防控工作方案到位,疫情应急预案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确保信息畅通。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各镇民政办、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好应急值守工作,要落实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疫情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向局办公室(值班人员)汇报当日情况,绝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
区民政局将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 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应急值守、疫情控制工作机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