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043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进一步加强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治理能力和基础建设,推动消防治理向基层末端延伸,着力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
2021年12月30日,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消〔2021〕285号)。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连政办发〔2021〕60号)。
二、主要内容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充分落实基层消防监管责任,明确了基层消防的组织领导、组织机构、隐患治理、站队建设、消防宣传五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园区)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本级消防工作议事机构,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
各镇(园区)要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消防站两个机构,细化政府职责清单、部门职责清单、消防工作站清单三张清单,实施完善办公配置、建立专业消防队伍、配齐装备器材、严格考核管理四项举措,固化会商研判制度、报告备案制度、抄告会办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督导检查制度。
(三)强化隐患治理
各镇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文化特色等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各镇应按照《乡镇消防队》国家标准建设专职消防站,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职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各镇专职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统一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体系。
(五)强化消防宣传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督促各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