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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5/2023-0034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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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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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政策解读

近日,《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发布。实施方案共包含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56个三级指标(其中包含37个必选指标,15个可选指标,4个特色指标),共设置任务清单49项,包括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等方面,共部署18个重点项目,总投资预计约41.44亿元,并梳理全区30个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以确保保障各要素投入。

“无废城市”建设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2021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全域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2022年12月,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要求各区县因地制宜,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构建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根据区政府要求,区污防办牵头编制《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做出系统全面的规划。

在国家要求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趋零增长、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4项共性任务的基础上,《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设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废环境风险;二是提升综合利用处置水平,健全危废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健全农业固废收运体系,持续扩大种养循环范围;四是提升垃圾分类水平,健全分类处置能力;五是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垃圾利用水平;六是强化顶层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保障体系。另外,《实施方案》结合赣榆特色,打造三大特色亮点模式,分别是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无废园区”建设、种养循环“1+12+N”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清洁净美“无废海湾”建设等。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成效明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至0.50吨/万元,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降低至0.013吨/万元,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40%以上,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7%、97.35%,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生活垃圾保持全量焚烧,危险废物填埋量持续下降,“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原文链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