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1-00467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科技、教育/科技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18号)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重大产业创新平台,进一步集聚高端研发资源,实现科技和产业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为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平台支撑。
二、主要依据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18号)
三、制定程序
在制定《意见》时,履行了以下程序:
1、起草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达成共识;走访行政相对方,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研判,及时修正。
2、组织行业人士召开了研判专题会。
3、进行了相关职能部门会签。
4、合法性审查,由局法律顾问审稿,呈区司法局审核。
5、呈报区分管领导阅示。
四、主要内容
(一)方案共分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平台分类、管理分工、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六个部分。
(二)方案明确以赣榆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为建设主体,围绕新能源、钢铁产业、石化产业、生物化工、装备制造、海洋渔业等主导及特色产业,到“十四五”末,全区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不少于10个, 2021年四大园区各完成建设任务1个。
(三)根据平台分类和管理分工,“十四五”期间,区科技局负责完成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含专业研究所)3类不少于6个平台的建设推进及申报指导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完成不少于2个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推进及申报指导工作。区工信局负责完成不少于2个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推进及申报指导工作。
(四)建立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激励机制。获得国家级批准立项的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按上级扶持经费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省级批准立项的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按上级扶持经费1:0.5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新平台,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不超过当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具体详询:区科技局技术创新科80308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