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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5/2021-00467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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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赣榆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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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18号)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重大产业创新平台,进一步集聚高端研发资源,实现科技和产业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为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平台支撑。

二、主要依据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18号)

三、制定程序

在制定《意见》时,履行了以下程序:

1、起草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达成共识;走访行政相对方,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研判,及时修正。

2、组织行业人士召开了研判专题会。

3、进行了相关职能部门会签。

4、合法性审查,由局法律顾问审稿,呈区司法局审核。

5、呈报区分管领导阅示。

四、主要内容

(一)方案共分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平台分类、管理分工、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六个部分。

(二)方案明确以赣榆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为建设主体,围绕新能源、钢铁产业、石化产业、生物化工、装备制造、海洋渔业等主导及特色产业,到“十四五”末,全区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不少于10个, 2021年四大园区各完成建设任务1个。

(三)根据平台分类和管理分工,“十四五”期间,区科技局负责完成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含专业研究所)3类不少于6个平台的建设推进及申报指导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完成不少于2个产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推进及申报指导工作。区工信局负责完成不少于2个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推进及申报指导工作。

(四)建立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激励机制。获得国家级批准立项的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按上级扶持经费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省级批准立项的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按上级扶持经费1:0.5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新平台,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不超过当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具体详询:区科技局技术创新科80308961

原文链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