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赣榆区 > 政策解读> 部门
索引号: 065/2023-00359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12-27
文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阅读次数:240 字号:【
《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流程,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11月27日,经赣榆区人民政府同意,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印发实施《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道路运输业迅速发展,区域间人流、物流和车流频繁往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叠加,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全省先后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显著的特征是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破坏。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会立即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舆情发布等每一个处置环节都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针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性质和特点,编制一个完整的、操作性强的、统领性质的预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3号)、《连云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云港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22〕6 号)等有关文件。

三、编制目标

为规范赣榆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以及严重危害或威胁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编制过程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连云港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后,区公安局牵头编制我区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多次研究部署,组织人员赴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在反复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先后征求42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预案》分总则等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第一章总则共分四项内容,分别是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等。其中: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部局层面的规章以及省级、市级层面的工作通知作为编制依据。同时将《赣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指导性文件列入。对预案的适用范围从死亡人数、不同危险物品车辆可能发生的不同危害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划分响应等级、事故等级和事故认定标准。

《预案》第二章组织体系共分四项内容,分别是区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区指挥部成员组成、地方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等。

《预案》第三章预警预防。对各镇(园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作了规定,对预警预防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预案》第四章应急响应共分7项内容,分别是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应对、响应分级、处置措施、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其中对信息初报和续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类信息上报的扎口单位。对不同情况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启动预案、组织指挥和信息上报等做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区指挥部做好市指挥部的指令执行和协调配合工作。明确规定了三个等级应急响应下省、市、区指挥部职责内容。对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流程化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开展后续工作中等不同段阶的信息对外发布作了规定。对应急结束对外宣布等作了详细流程规定。

《预案》第五章后期处理共分三项内容,分别是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和表彰与责任追究。从善后处置方面对后期伤员救治、赔偿调解、环境清理、抚恤补偿等做出规定。对事故深度调查有关工作和组成人员作了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各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对追究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责任做出要求。

《预案》第六章保障共分九项内容,分别是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技术支持保障、道路交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资金保障、安全防护和培训演练等。对各镇(园区)和相关单位部门应急信息资源工作提出清单化管理、动态化管理等要求。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是救援的基础,相关单位应建立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救援设备充足。同时也对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救援资金等保障工作提出要求。提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防护装备投入,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演练和宣传活动。

《预案》第七章附则共分三项内容,分别是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明确编制责任单位和相关报批程序。明确预案解释单位和施行时间。

关联阅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流程,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11月27日,经赣榆区人民政府同意,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印发实施《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道路运输业迅速发展,区域间人流、物流和车流频繁往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叠加,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全省先后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显著的特征是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破坏。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会立即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舆情发布等每一个处置环节都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针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性质和特点,编制一个完整的、操作性强的、统领性质的预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3号)、《连云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云港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22〕6 号)等有关文件。

三、编制目标

为规范赣榆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以及严重危害或威胁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编制过程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连云港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后,区公安局牵头编制我区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多次研究部署,组织人员赴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在反复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先后征求42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预案》分总则等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预案》第一章总则共分四项内容,分别是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等。其中: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部局层面的规章以及省级、市级层面的工作通知作为编制依据。同时将《赣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指导性文件列入。对预案的适用范围从死亡人数、不同危险物品车辆可能发生的不同危害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划分响应等级、事故等级和事故认定标准。

《预案》第二章组织体系共分四项内容,分别是区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区指挥部成员组成、地方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等。

《预案》第三章预警预防。对各镇(园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作了规定,对预警预防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预案》第四章应急响应共分7项内容,分别是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应对、响应分级、处置措施、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其中对信息初报和续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类信息上报的扎口单位。对不同情况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启动预案、组织指挥和信息上报等做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区指挥部做好市指挥部的指令执行和协调配合工作。明确规定了三个等级应急响应下省、市、区指挥部职责内容。对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流程化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开展后续工作中等不同段阶的信息对外发布作了规定。对应急结束对外宣布等作了详细流程规定。

《预案》第五章后期处理共分三项内容,分别是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和表彰与责任追究。从善后处置方面对后期伤员救治、赔偿调解、环境清理、抚恤补偿等做出规定。对事故深度调查有关工作和组成人员作了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各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对追究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责任做出要求。

《预案》第六章保障共分九项内容,分别是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技术支持保障、道路交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资金保障、安全防护和培训演练等。对各镇(园区)和相关单位部门应急信息资源工作提出清单化管理、动态化管理等要求。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是救援的基础,相关单位应建立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救援设备充足。同时也对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救援资金等保障工作提出要求。提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防护装备投入,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演练和宣传活动。

《预案》第七章附则共分三项内容,分别是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明确编制责任单位和相关报批程序。明确预案解释单位和施行时间。


原文链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