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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5/2020-0036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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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赣榆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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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市赣榆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赣政办发〔2020〕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开展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致富之路,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全民创业、增加群众收入。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111号)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111号)于2019年12月11日下发之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调研筹备出台区配套实施意见,充分征求并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制订我区《实施意见》。5月22日,经区一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二十一项内容,除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第五部分保障机制外,《实施意见》重点为第二部分聚焦培训群体,精准提升技能,第三部分强化载体作用,拓展培训渠道,第四部分完善补贴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2020年-2021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74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第二部分:聚焦培训群体,精准提升技能           

该部分七项内容为实施意见全文的主体,靶向七类群体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一、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二、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三、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四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技能提升培训,五、开展“榆城家政”提质扩容培训,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七、开展困难群体技能扶贫培训。将培训任务具体分配到各类培训群体中执行,更加突出技能提升培训群体的针对性,更加彰显技能提升培训的精准性。

第三部分:强化载体作用,拓展培训渠道

该部分共四项内容,分别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明确通过企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三类培训实施载体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其中,企业是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在职工技能培训中发挥主导作用;职业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发挥基础作用;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组织是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力量,发挥支持作用。

第四部分:完善补贴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实施意见》创新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一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二是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3000元、4500元、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三是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下岗人员纳入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补贴。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四是将政府各部门负责或监管的化工、矿山、电力、金属冶炼、环境保护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纳入补贴培训范围,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企业职工,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共同大力推进。围绕如何强化推进实施,从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强化职责落实。发挥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成立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政策制订、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等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采取定期会商、联合行动等方式,协调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制订出台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支持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二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实施清单管理,公布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三是加强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统筹做好通用职业工种、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工作。准入类职业工种上岗前必须参加技能培训及鉴定。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激励表彰,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赣榆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