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0-00269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文号: | 赣政办发〔2020〕17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2020年度赣榆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公布2020年度赣榆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简称《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经各镇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2020年度赣榆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镇、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编制本镇、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六、本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增补。
附件:2020年度赣榆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2020年度赣榆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 |
区城管局 |
2 |
赣榆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行政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