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2-00089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4-15
文号: 赣政办发〔2022〕7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不动产出租行为的通知 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doc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不动产出租行为的通知

各镇(园区),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不动产出租行为,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合理利用,有效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赣榆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赣政发〔2013〕32号)、《赣榆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赣政办发〔2020〕8号)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参照《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苏司通〔2019〕7 号)、《连云港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国有不动产出租,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将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不动产(含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权属事实清晰的国有不动产)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使用并取得租金收入的行为。

单位将国有不动产委托或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联营等名义且不承担经营风险而获取收益的,视同出租行为。

本通知中出租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水库、林权、海域使用权等,含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权属事实清晰的国有不动产。

二、程序要求

(一)审批程序

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按照单位申请—审批—招租—签订合同(协议)程序进行,先由资产所有权单位提出出租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履行必要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资信调查、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上述材料作为《赣榆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应提交的资料,一并作为请示的附件提交),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通过具备产权交易资质的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招租(竞价文件包括附件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

(二)报送备案

招租成功后,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租赁合同(协议),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各留存一份。具体招租程序按照《赣榆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租金收入缴纳税款后余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有企业不动产出租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出租形式,履行公开招租程序后,相关材料报区国资办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合同(协议)副本,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资信调查、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材料,其他相关材料。

各镇(园区)参照执行。

三、内容要求

为规范国有不动产出租和承租行为,相关合同(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一)承租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所租赁资产,不得改变约定用途,如发生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承租方不得主张赔偿或补偿。

(三)承租方需要改造间隔或装修时,首先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不得改变资产主体结构;如改变资产主体结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承租方不得主张赔偿或补偿,如因改造或装修造成安全隐患,出租方有权进行追偿。

(四)承租方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履行需要的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违法建设,承租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五)承租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

(六)房屋建筑物出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因特殊原因,出租期限确需超过5年的,由出租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但最长不得超过10年。

(七)合同需约定租期到期后,不动产由出租方无偿收回,出现毁损的,按照合同约定追偿;涉及地上自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方不得主张补偿。未到期收回资产的,按照评估价与未使用年限和租期比值进行补偿。到期续租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以优先续租。

(八)出租方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可以单方变更、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

(九)出租方对承租方的履约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责任追究

对于没有履行相关报批程序、违法违规招租或出租年限超过本通知规定年限的,由区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租金收入不缴入财政专户管理或隐瞒租金收入的,除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外,提请区纪委监委问责。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