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042 | 信息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文号: | 赣政办发〔2022〕3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镇(园区),区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进一步加强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消〔2021〕28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连政办发〔2021〕60号),加快推进全区基层消防工作建设,结合赣榆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各镇(园区)统一领导、监管机构分工负责、基层组织自我管理、网格力量全面排查”的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目标,实施基层消防安全治理“12345”工程(即,“一个中心”统全域、“两个机构”强组织、“三张清单”明职责、“四项举措”强保障、“五项制度”管长效),推动消防治理向基层末端延伸,着力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有效减少基层消防工作盲区,全面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实现新时代“后发先至”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人员调整,进一步完善区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建设,各镇(园区)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本级消防工作议事机构,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主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担任,是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副主任由公安派出所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三、健全组织机构
(一)依托“一个中心”,高效率协同多元联动
以镇(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枢纽,以网格化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为抓手,依托专(兼)职网格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网格发现、社区上报、各镇吹哨、部门报到、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固化完善“采集上报、核实登记、指挥调度、事件处置、结果反馈、考核评价”的处置流程,积极推动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网格内延伸落实,切实增强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重要支撑的基层消防治理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基层消防治理工作高效开展。
(二)运行“两个机构”,常态化实施动态管理
1、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镇(园区)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并向上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下设办公室并挂牌运行,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消防工作站。各镇(园区)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消防工作站,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站与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体化运行,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执法的方式,赋予其消防监督检查和一定范围的消防行政处罚权限。
(三)细化“三张清单”,全方位压实职责任务
1、政府职责清单
(1)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状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保障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3)安排必要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4)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级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5)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职能。
(6)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7)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部门职责清单
(1)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本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2)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3)根据火灾形势、季节变化和上级统一部署安排,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5)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应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6)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消防工作站职责清单
(1)贯彻落实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2)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4)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待授权或委托执法工作施行后,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5)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6)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施“四项举措”,多渠道落实综合保障
1、完善办公配置。各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场所原则上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加挂“XX镇消防工作站”门牌,与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的,一并加挂“XX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门牌。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设备器材、书籍资料等,张贴“一责一制三图”(“一责”即:工作职责;“一制”即:工作制度;“三图”即:组织架构图、隐患分布图、消防水源图),并建立本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档案台账。
2、建立专业消防队伍。区级配置8名消防专员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镇级配置40名消防专员到镇级消防工作站工作。镇级消防专员按照5万人口以下的核配2名、5万人口以上的核配3名的标准配置(附件一), 各镇消防专员编制由区里承担1人,其他由各镇承担。消防专员工资待遇参照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编制由区承担的人员,其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区财政补助,其他费用由镇兜底保障。消防专员招录参照《连云港市赣榆区基层消防监管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3、配齐装备器材。各消防工作站配备电动巡防车、监督检查器材箱、执法记录仪等监督检查器材,火灾调查器材箱、个人防护等协助火灾调查的装备器材,以及消防宣传设施器材和宣传用品等。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配发服装、标识、旗帜等。将消防工作站打造成集“灭火队、巡查队、监管队、宣传队”等角色于一体的多能机构。
4、严格考核管理。消防工作站及其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接受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各镇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镇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考核工作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核办要求制定实施。对表现突出的给予绩效报酬和荣誉方面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视情采取惩处措施,或予以岗位调整。
(五)固化“五项制度”,长效化提升工作质效
1、会商研判制度。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各镇行政办公会、党委会重要议事内容,研究、解决本级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部分成员、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部署下步工作。
2、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各镇实行“双备案”制度,即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向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备案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
3、抄告会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处理。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涉及多方利益或多个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组织会办、积极协调解决,并跟踪落实整改。
4、宣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消防专员、协辅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适时组织考核竞赛。依托区网格学院或专门培训中心,组织专(兼)职网格员开展线上线下消防业务培训。组织辖区企业(单位)、沿街商铺、“三合一”、“群租房”、居民自建房等场所相关人员,开展专题消防教育培训。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消防志愿者等,重点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通俗易懂消防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5、督导检查制度。每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镇级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相关行业或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并做好情况汇总通报等工作。
四、强化隐患治理
各镇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文化特色等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要加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对农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厂房、仓库、工业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要组织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不得经营使用。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各镇应按照《乡镇消防队》国家标准建设专职消防站,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职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各镇均应成立一级政府专职消防站,配备水罐(或水罐泡沫)消防车不少于1辆,人员不少于15人,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由各镇承担。加强5个区域性消防站队伍建设(金山站、沙河站、海头站、城头站、义塘路站),其中金山站、沙河站、海头站不少于4车24人,城头站、义塘路站不少于4车36人,所需经费按照政府办文单(〔2019〕第378号)要求,实施分级负担。基层单位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完善日常管理、应急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专职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统一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体系。
六、强化消防宣传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赣榆融媒体、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消防宣传“大喇叭”等宣传途径,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村(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群租房业主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督促各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
各镇(园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经费保障,以《关于进一步加强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从政策上、资金上、人力上规范消防基础工作,前置防火关口。按照《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任务清单》(附件二)的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各镇(园区)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火灾特点,发挥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分类型指导推动本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村(社区)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形成火灾防控合力,打通基层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赣榆区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