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0-0020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3-11
文号: 赣政办发〔2020〕3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赣榆区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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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赣榆区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全区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赣榆区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研究制定完善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重大制度、政策、措施和机制;加强对恢复生猪生产工作的统筹指挥和协调;适时向区政府提出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建议。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实行区长负责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编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赣榆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镇长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经区政府研究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区委编办:健全并落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布局每个乡镇建设1-5个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全区规划建设不少于30个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小区占地30亩以上,每个镇用地总面积不少于200亩。

区财政局:落实种猪场(含老淮猪保种场)和规模猪场的生产补贴政策、动物疾病预防控制设备设施建设扶持政策、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扶持政策、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

区农业农村局:督导落实全区生猪生产任务,推进恢复生猪养殖各类政策落实;排查登记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新增规模养殖场、新增种猪、生猪出栏等基础信息;到2020年底,村庄内小散养殖场(户)退出率达100%,有养殖意愿的散养户集中到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进行生猪养殖。建立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制度,网格化管理到位率100%。

赣榆生态环境局:履行环评审批职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批复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常务召集人主持。根据区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主动研究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成员单位之间要主动协调, 密切配合,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五、成员名单

负责人:吕洁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召集人:苏长晓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徐健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召集人:周家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政府扶贫办主任

成员:顾涛区政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

刘永全区委编办主任

李入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雷远赣榆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军区财政局局长、区政府国资办主任

各镇镇长

六、联络员名单

吴心平区委编办四级主任科员

陈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迪军赣榆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殷军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祥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同志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