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4-0035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文号: | 无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2024年度不符合廉租住房补贴继续保障家庭名单公示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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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赣榆区2024年度不符合廉租住房补贴继续保障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赣榆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赣政发〔2008〕70号)文件和2023年11月23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赣政办发〔2023〕20号)文件规定,1户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家庭经本年度审查不符合继续保障标准,已通过社区初审、公示和青口镇复核,经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同意,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全面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
如有疑问,请拨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电话:0518-86212935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赣榆区2024年度1户不符合廉租住房补贴继续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