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411/2016-00001 信息分类: 30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6-08-09
文号: 赣民发 〔2016〕67 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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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镇民政办、各慈善组织:

现将《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今年91日,《慈善法》将正式施行,,又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 为促进《慈善法》实施,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激发全区人民踊跃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营造学习宣传《慈善法》的浓厚氛围,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810至。

二、活动主题

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

三、活动组织

(一)加强培训,做好《慈善法》实施准备工作

《慈善法》实施后,区民政局将承担起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引导、促进和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厘清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做好《慈善法》落实的准备工作。

1、摸清慈善组织底数

 对全区已经登记的慈善基金会及社会团体等慈善组织进行排查,摸清慈善组织底数,了解慈善组织名称、法人、住所等详细信息,建立慈善组织台账,以便于依法加强监管。

2、组织《慈善法》培训

组织各相关科室、慈善组织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参加《慈善法》培训,解读《慈善法》重点内容,了解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慈善组织依法组织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

3、厘清各相关科室职责

根据《慈善法》赋予的引导、促进和监管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职责,厘清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科、社会福利和救灾科与社会救助科在《慈善法》实施后承担的不同职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慈善组织及慈善行为监管工作。

4、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规范对慈善组织及慈善行为的管理。

(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

围绕“《慈善法》包括哪些要点?”“《慈善法》施行应注意哪些问题?”“《慈善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等要点,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1)各镇、各慈善组织要在单位门前在显眼位置要悬挂宣传横幅,有LED屏幕的要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2)各镇、各慈善组织要印制《慈善法》宣传材料,内容要简单易懂,在学校、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发放。区将在“中华慈善日”举行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各慈善组织对社会宣传《慈善法》,展示慈善项目及慈善事业发展成果。

3)各镇利用镇及下辖村公示栏张贴有关《慈善法》的宣传内容。

4)各镇、各慈善组织要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悬挂有关《慈善法》的文章、内容,进行《慈善法》的宣传。

5)建立QQ、微信、微博工作平台的镇、慈善组织,要充分利用平台分享有关《慈善法》的文件、信息,广泛宣传。

6)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报道《慈善法》宣传及相关慈善救助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影响。

2、开展各类救助活动

各类慈善组织要在《慈善法》宣传月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助学、助贫、助困专项慈善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各镇、各慈善组织结合自身优势与实际,制定本镇、本组织的宣传方案。

2、各镇、各类慈善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慈善法》宣传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结合《慈善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信息。

活动结束后,要收集整理活动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于915日前报区民政局。

附:慈善宣传标语

慈善宣传标语

1、聚合慈善力量,共建和谐赣榆。 

2、以法兴善,助力脱贫。

3、善有法规,慈达天下。

4、普及《慈善法》,受益千万家。

5、宣传《慈善法》,依法做慈善。

6、加强《慈善法》宣传,推进慈善法制建设。

7、助人为乐其乐无穷,热心慈善功德无量。

8、发展慈善事业,为国为民分忧。

9、携手慈善,助残济困,共创和谐。

10、慈善公益手拉手,和谐赣榆心连心。

11、慈善暖人心,互助见真情。

12、扶贫济困,救孤助残。

13、慈心为人,善举济世。

14、盛开慈善之花,遍结慈善之果。

15、慈善你我他,和谐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