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11/2016-00001 | 信息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6-08-09 |
文号: | 赣民发 〔2016〕67 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 | ||
时效: |
各科室、各镇民政办、各慈善组织:
现将《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赣榆区《慈善法》实施及宣传活动方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今年9月1日,《慈善法》将正式施行,,又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 为促进《慈善法》实施,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激发全区人民踊跃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营造学习宣传《慈善法》的浓厚氛围,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0至。
二、活动主题
以法兴善 助力脱贫
三、活动组织
(一)加强培训,做好《慈善法》实施准备工作
《慈善法》实施后,区民政局将承担起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引导、促进和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厘清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做好《慈善法》落实的准备工作。
1、摸清慈善组织底数
对全区已经登记的慈善基金会及社会团体等慈善组织进行排查,摸清慈善组织底数,了解慈善组织名称、法人、住所等详细信息,建立慈善组织台账,以便于依法加强监管。
2、组织《慈善法》培训
组织各相关科室、慈善组织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参加《慈善法》培训,解读《慈善法》重点内容,了解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指导慈善组织依法组织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
3、厘清各相关科室职责
根据《慈善法》赋予的引导、促进和监管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职责,厘清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科、社会福利和救灾科与社会救助科在《慈善法》实施后承担的不同职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慈善组织及慈善行为监管工作。
4、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规范对慈善组织及慈善行为的管理。
(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
围绕“《慈善法》包括哪些要点?”“《慈善法》施行应注意哪些问题?”“《慈善法》施行的意义是什么?”等要点,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1)各镇、各慈善组织要在单位门前在显眼位置要悬挂宣传横幅,有LED屏幕的要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2)各镇、各慈善组织要印制《慈善法》宣传材料,内容要简单易懂,在学校、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发放。区将在“中华慈善日”举行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各慈善组织对社会宣传《慈善法》,展示慈善项目及慈善事业发展成果。
(3)各镇利用镇及下辖村公示栏张贴有关《慈善法》的宣传内容。
(4)各镇、各慈善组织要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悬挂有关《慈善法》的文章、内容,进行《慈善法》的宣传。
(5)建立QQ、微信、微博工作平台的镇、慈善组织,要充分利用平台分享有关《慈善法》的文件、信息,广泛宣传。
(6)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报道《慈善法》宣传及相关慈善救助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影响。
2、开展各类救助活动
各类慈善组织要在《慈善法》宣传月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助学、助贫、助困专项慈善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各镇、各慈善组织结合自身优势与实际,制定本镇、本组织的宣传方案。
2、各镇、各类慈善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慈善法》宣传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结合《慈善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信息。
活动结束后,要收集整理活动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于9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
附:慈善宣传标语
慈善宣传标语
1、聚合慈善力量,共建和谐赣榆。
2、以法兴善,助力脱贫。
3、善有法规,慈达天下。
4、普及《慈善法》,受益千万家。
5、宣传《慈善法》,依法做慈善。
6、加强《慈善法》宣传,推进慈善法制建设。
7、助人为乐其乐无穷,热心慈善功德无量。
8、发展慈善事业,为国为民分忧。
9、携手慈善,助残济困,共创和谐。
10、慈善公益手拉手,和谐赣榆心连心。
11、慈善暖人心,互助见真情。
12、扶贫济困,救孤助残。
13、慈心为人,善举济世。
14、盛开慈善之花,遍结慈善之果。
15、慈善你我他,和谐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