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77X/2016-00014 | 信息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黑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3-28 |
文号: | 林政发〔2016〕16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的意见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 | ||
时效: |
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50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县创建的通知》苏农经[2012]2号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 “三资三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镇根据上级要求,全面实行了农村会计代理,推行了村级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搞好集体资源发包、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对规范管理、维护集体“三资”安全完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体制不顺、机制不全、监管缺位、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存在,致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村级债务居高不下,资产流失时有发生,集体增收后劲乏力,村级组织运转困难。成为引发农村干群矛盾、导致农民上访,影响农村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镇党委政府高度认识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从农村“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上着手,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以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管好集体“三资”,维护群众权益,不断提高“三资”运营效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资”代理为载体,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保证村级集体经济规范有序运行为目的,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建立机构、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代理原则:“三资”代理要在不违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村级集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三化”建设。
2、民主公开原则:保障村民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集体资金的使用和收益面向全体成员公开,资源的发包、资产租赁和出让应当实行公开招投标或公开竞价。
3、群众受益原则:遵循“三资”管理规律和特点,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让群众受益。
4、规范运作原则: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监督有效的监管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营全程监督。
三、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委托镇“三资”代理机构,对村集体“三资”运营进行代理,实现镇由单一的会计代理向农村集体“三资”全面代理的转变。
(一)健全代理机构。理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实行镇对村集体“三资”统一代理。依托镇农经中心,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与农经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照“定岗、定编、定酬”的要求,配齐人员,工资纳入镇级财政预算。配备硬件设施,保障经费来源。
(二)签订代理协议。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规范和约束双方的行为,做到依法照章办事,规范操作。
(三)明确职责、定员定岗。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是资金代理。对村级集体资金实行统一代管,资金领用履行申请报批手续。
二是资产代理。资产购置、建设,由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资产处置由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
三是资源代理。资源发包由镇招投标中心主持公开发包。
四是审计监督。对村级日常收支票据进行审核,把好入账关;开展好村级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适时开展干部离职、离任、经济责任、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
五是档案管理。对村会计档案、农村专业承包合同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保证村级档案资料安全、完整。
2、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办公室根据职责设置主任、主管会计、出纳会计、代理会计、“三资”管理员、审计员、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并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责任制。
3、开设账户。镇代理办公室在金融部门开设统一的银行账户,分村核算村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挤占村级集体资金。
(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
一是村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资产资源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票据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是镇级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代理、票据管理、村会计集体办公会审、招投标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审计、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
通过建章立制,使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1、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村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各项收入,包括发包经济项目收入、资产租赁收入、村集体经营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以及其他代收代办的资金、结算款项、上级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等,必须在收款二日内送存镇代理办公室资金管理专户,纳入村集体账内管理。严禁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镇代理办公室代管村集体资金应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
村集体各项支出应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保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正常运转。
(1)严格控制村级业务联系费用支出。因招商引资、兴办项目、业务交往过程中发生业务联系费用的,实行定项限额、从严控制,具体限额标准由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严格控制村级办公经费支出。村所用的账簿、信笺等办公用品由镇代理办公室统一购置,禁止私购滥印,否则不予报销。
(3)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及报酬标准。根据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按村规模大小及工作实际配备村干部,精减误工补助干部及勤杂人员,减少村级人员工资支出。行政村定额补贴干部设定为3-4人,误工补贴干部核定在1-5人。各行政村干部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政府核定。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核定为基数的100%,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及自然村负责人报酬,核定标准为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的90%,其他误工补贴干部报酬按定补干部平均工资的40%-60%核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增加村级负担。村干部的定额补贴或误工补贴、补助、奖励由镇农经中心考核,镇党委、政府审批发放。各村为突击单项工作,发放奖励性资金等,需经镇政府同意、农经中心审核发放,但全年不得超过村干部年工资总额的20%。镇党委、政府直接发放给村的目标考核奖、返还款等除明确指定发放给特定个人外,应一律由村开据领取、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内,然后再按规定发放,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追回发放款项,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
(4)严格控制因公出差费用。因公出差的车船票、住宿费和其他合理开支,实行定项限额,凭票报销。超限额部分一律不得报销。村干部因公外出考察必须有考察意向,报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签字同意,严禁借考察之名搞公费旅游。
(5)严格控制村干部养老金保险。在不突破区规定的参保人员范围、参保条件、参保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村干部社会养老金保险的参保条件、参保年限、金额标准、集体和个人分别承担的比例。其中集体负担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保费的80%。严禁村干部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未经镇党委、政府文件批准投保以及超标准报销保险费,视为侵占集体资财,一律追回投保款,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
(6)严禁用公款购买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归私人使用。
(7)严禁各种节庆性捐助支出。
全面推行村干部财务收支承诺制。村干部在年中、年末或离任时填写承诺书,承诺本人在当期经手的村级财务收支全部入账,没有入账且没有作出说明的支出由本人负责。
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划定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及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之间的界限。
要加强对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村集体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应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镇“三资”代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办理。否则,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其经济行为一律无效。由此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还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
村级组织要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明细账,加强会计核算。对账外债权要在健全手续的基础上纳入账内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村级债务的监控,遏制村级不良债务的增长。对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确需借款的,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兴办公益性事业时,要量力而行,按程序先筹后办,专款专用。不能不切实际、随意举债搞超前消费、超前建设。严禁村集体举债交税交费,严格控制新债发生。对发文之日前形成的村级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建立台账。对发文之日后发生的不良债务应追究村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偿还的原则,由经手人负责偿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直接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罢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镇把村级债务化解列入村干部的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有效减控村级债务。
4、规范审计监督。
镇农经中心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镇农经中心要切实履行对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职责,配备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每年必须完成90%以上村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离职离任即时审计。对集体征用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费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其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将审计结果全面如实地写入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通知被审计单位,落实处理意见,并向被审计单位的全体村民公布。同时,要将审计结果报送区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执法执纪部门办理农村干部案件时,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侵占人将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如数退还给村集体;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能混淆国有资金与集体资金的界限,不能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5、规范招投标管理。
以镇农经中心为主体的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要发挥职能作用,对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资源发包扎口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资产处置程序:村级履行民主管理程序后由村民委员会向镇“三资”代理办公室申报,经镇审核立项,镇“三资”代理办公室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镇村确定标的,并由镇发布资产处置公告,在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拍,签订交易行合同并鉴证,交易款交镇资金管理专户代管。
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村级履行民主管理程序后由村民委员会向镇“三资”代理办公室申报立项,相关部门作出预算,镇村确定标的及招标办法,镇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决算。
资源发包程序: 村级履行民主管理程序后由村民委员会向镇“三资”代理办公室申报立项审批镇村会商发包价格、年限、招标方式、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投标,缴纳承包款由镇代管,签订承包合同,材料归档。决算验收前预付的工程款一律不得超过预算额的70%。
凡未通过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标,少数村干部擅自发包、招标、拍卖等经济行为一律无效,由此给村集体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规范票据、公章管理。
(1)票据的取得和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省农经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取 “一事一议、以资代劳”筹资,一律使用省减负领导小组监制的专用票据。要做到票随钱走,严禁开空头收据、白条收据或收款不开票。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务活动支出应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以普通收据代替销售发票;代办业务支出应取得代办单位的票据;对无法取得外来凭证的内部支出应使用市经管站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支出凭证”,但必须有领款人签字,否则一律视作无效票据。村级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一律以“财务专用章”作为有效印鉴,其他印鉴收款一律无效。
(2)空白收支票据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收支票据全部由镇代理办公室提供,并办理领取、缴销手续。镇代理办公室要把票据管理作为内部控监的重要一环,设立票据领销登记簿,按村名登记票据领取缴销情况,专人管理。杜绝村级乱收、漏收,私设小金库。各村应做到先缴后领、连号顺序使用。每月月末,代理会计应与村报账员核对当月收款凭证使用情况并填制“收款凭证缴销单”,动态反映收款凭证的使用情况。
(3)加强村级财务公章管理。村“财务专用章”由镇“三资”代理公室统一保管。村会计使用“财务专用章”须有镇经管人员在场监督。
7、规范村级开支审批。
村级各项支出应严格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按票据规范要求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支出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三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章后,报镇代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上报镇领导核准后方可入账。镇“三资” 代理办公室要严格把关,慎重盖章,明确责任。村级各项开支应做到及时报账,超过规定时间未报账又无正当理由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有关支出由责任人个人承担。
(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化。
1、坚持民主决策。凡是关系村集体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农村低保,计划生育,村庄规划,资产购置、变卖、报废,大额举债,基建项目招标,土地对外发包等都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为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审议通过,其行为一律无效,由此带来损失的由相关当事人负责。
2、落实民主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选定3-5人,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现任村干部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理财小组成员必须通过农村政策、会计业务、财经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农经部门统一监制的“民主理财证”,凭证理财。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审核公开底稿,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充分履行职责,按月对本村级收支进行审核,并有完整理财记录。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的支出,一律不得入账。
村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支持民主理财小组开展工作,为理财小组成员的理财提供方便。为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理财的责任心,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误工补助,具体标准由村自行确定。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在每年的年中、年终将本村的财务状况及履职工作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接受监督。民主理财小组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理财小组监督不力,怠于履行职责的,应终止其职务。
3、实行民主监督。各村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的公开情况。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每月8日定期公开本村上月的财务收支,其他村务事项也要及时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镇农经中心也要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管。村财务公开榜须经镇农经中心审核盖章后公开,以防止少公开或假公开。
(七)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化
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镇、村建立网络监管平台服务终端,与区级平台联网,使区、镇、村实时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有条件的村设立电子触摸屏,方便农民群众随时查询村级财务状况,建立网络系统岗位责任制,健全并落实网络监管系统安全和病毒防范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安全。以监管手段的网络化、信息化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三化”建设。
四、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工作的领导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工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更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标本兼治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推进“三资三化”工作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扎实措施,加强代理机构建设,配强代理人员,保证代理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解除代理人员的后顾之忧,保证代理机构的有效运转。代理机构要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运行流程。镇村两级农经人员要加强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三资”管理规定及贪污、挪用、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的行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落实。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共同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推动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黑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代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二、组织建立健全“三资”代理中心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保证代理工作依法进行。
三、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及时听取基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四、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五、负责全镇“三资”管理事项的审核落实。
六、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方针,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预算管理各项财务收支。
七、抓好代理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八、负责协调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处理代理会计与报账会计之间的关系。
九、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代理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财经法规,掌握会计核算技能及财务管理知识。
2、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财务计划、编制财务预算。
3、负责本单位财务制度的制定,建立与其他会计人员分工负责、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
4、负责本单位账目分类核算,搞好代管村级集体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
5、指导出纳会计工作,监督会计制度有效执行。
6、定期编制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
7、编制财务年度决算、编报单位年度会计及相关报表。
8、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学习财经法规,掌握会计业务知识与技能。
2、负责本单位现金日常收支,做到收支票据手续完备,把好现金收支关。
3、负责村级日常现金收支业务的结报工作。
4、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库存现金当日送存银行。
5、做好银行存款存取和结算工作。
6、搞好现金、存款日常核算,序时登记现金、存款日记账。
7、定期与银行核对,理清未达账项,保证账款无误。
8、执行现金盘存制度,确保账款相符。
代理会计工作职责
1、学习财经法规,掌握农村会计核算技能和财务知识。
2、参与本人管辖村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3、审核所辖村当月收支凭证,把好入账关。
4、按要求使用“三资”管理软件,搞好所辖村会计核算,做到及时规范。
5、爱护微机,维护网络安全,做好数据打印、资料备份工作。
6、协助所辖村搞好财务公开。
7、做好所辖村会计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并及时入档保管。
“三资”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三资”管理政策、法规,熟悉“三资”管理业务。
2、负责村级集体“三资”及农村承包合同台账的建立和健全工作。
3、负责“三资”及农村承包合同台账更新工作,加强动态管理。
4、负责村级大项资产购置的立项、审核工作。
5、负责村级闲置资产处置的立项、评估、审核工作。
6、负责报废、盘亏资产核销的审核工作。
7、负责资源发包、指导合同签订、搞好合同鉴证工作。
8、做好处置资产、发包资源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审计员岗位职责
1、学习审计法规,掌握审计业务知识和技能。
2、负责本单位年度审计计划制定。
3、负责村级收支凭证的审核工作,加强日常监督。
4、按年度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堵塞财务漏洞。
5、搞好干部离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明确责任、严肃财经法规。
6、开展村级集体“三资”、农村承包合同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7、配合镇纪委等部门搞好涉农信访查处,维护农村稳定。
附件二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村债权债务台账和明细账。
2、根据需要按季或年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及时结算各种应收、代收款项,对拖欠款项及时纳入帐内,防止资产流失,做好债权回收,维护集体权益。
4、多措并举,做好债务化解工作。
5严格控制新债。严禁村集体举债交税交费。对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确需借款的,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审核同意,镇政府审批。不按上述程序借款的、村集体不予承认,后果一律由责任人承担。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各项支出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即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三支笔审批。开支的内容要真实,符合开支范围。
2、开支审批要坚持量入为出、节约开支、严格控制新债的原则。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按程序要先筹后办,专款专用。
3、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按标准考核确定干部报酬,未经党委批准不准随意增加人员。村干部工资统一按镇政府批复执行,奖金、补助报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发放。
4、严格控制村办公费用的支出。村所用账簿、信笺等办公用品由镇农经中心根据实际需要从严统一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5、因公出差车船票、住宿费,其它合理开支,一律凭票报销。村集体诉讼、考察等用车,需先报镇分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租车费用。
6、各项开支应做到及时报账,超过规定时间未报账,又无正当理由的按比例折报。
7、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先提后用。
8、村级各项支出应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加盖“理财章”,方可入账。
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一、实行台帐管理。村建立健全资产台帐、资源台帐、农村承包合同台帐。
二、大型资产购置、建设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履行招投标建设程序,然后购建。闲置资产处置,应通过镇产权交易中心或招投标中心公开处置。
三、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应通过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实行阳光操作。
四、加强资产日常管护,明确保管责任,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
五、每年定期更新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
重大经济事项包括集体土地(含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征用,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年度财务预决算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村民会议和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纳入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二、民主决策程序
1、村“两委”、1/10以上村民或 1/5村民代表联名提出方案;
2、村“两委”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两委”组织实施。
三、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决定或更改村集体重大经济事项,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成员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现任村干部不得担任理财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每三年改选一次,理财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民主理财小组每月26—27日开展理财活动,对当月收支逐笔审议,并做好审议记录。审议通过的,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理财章由组长专人保管。
三、民主理财小组履行职责时,重点把好财务事项的政策关、审批关、用途关、时效关和规范关。
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坚持政策,秉公办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民主理财小组对村民会议和代表会议负责,年中、年终民主理财小组将当期理财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农村改水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
2、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所需款项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村内“一事一议”的筹资实行上限控制,全年总额人均不超20元。
4、“一事一议”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不超过8个工日。
5、“一事一议”筹劳以出劳为主,实行以资代劳必须坚持村民自愿。村民同意以资代劳的,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
6、“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一事完成后,要及时专项公开所有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内容要详细。不得借“一事一议”名义筹款他用,增加村民负担。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坚持原则。
2、任免和调换村会计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镇农经中心考核,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并报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会计人员。
4、会计人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取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上岗证》,由镇政府聘任上岗。
5、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编制交接清单,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报农经中心验印存档。
6、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须报请镇农经中心进行离任审计。
7、会计人员要保持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
8、会计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参与民主理财、负责财务公开、每月将会计资料报送镇农经中心参加会审、协助镇代理会计记账、收好管好集体资金、做好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台账和相关登记簿的登记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统计报表工作、及时整理各类会计资料入档等。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经济合同、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记录、民主理财记录等会计资料,必须统一装订,集中到村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包括镇主管部门统一保管部分。
2、每年(月)度终了,财务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和范围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3、切实做好档案室防火、防盗、防蛀、防潮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4、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必须经村分管领导同意。调阅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始终在场,以防档案损坏或遗失。对经批准借出的档案资料,到期要及时收回。
5、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附件三
村集体“三资”代理制度
1、镇“三资”代理办公室依据与各村签定的代理协议,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与之相关的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代理。
2、资金代理。村级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理办公室设立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分村核算、管理;资金领用履行申请报批手续。及时做好村级日常收支业务结报工作,保证集体资金安全。
3、资产代理。建立健全资产台账,资产购置、建设,在履行民主管理程序的基础上,由镇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资产处置由镇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实行阳光操作。代理办公室同时要指导购建合同的签订,及时进行合同鉴证。
4、资源代理。建立健全资源台账和农村承包合同台账。资源发包由镇招投标中心主持公开发包,代理办公室要指导承包合同签订,及时做好合同鉴证工作。
5、镇代理会计按月进行会计分类核算,帮助村级搞好日常财务公开工作,并将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及时备份、归档。
6、镇村相互配合,做好与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票据管理制度
1、村集体收款及内部支出票据一律到镇农经中心领取,镇设立票据领用缴销登记簿,建立领用、缴销手续,并严格票据使用。
2、农经中心收款使用“农经中心专用收据”。村集体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使用省监制的“农民负担监控票据”,收取各项收入及其他结算款项,使用省监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商务活动取得收入,使用税务票据。
3、农经中心及各村商务活动支出应取得税票,代办业务支出取得代办单位票据,内部支出农经中心使用“农经中心专用付据”,村内部支出使用市经管站监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支出凭证”。
4、村会计应将收款凭证的使用情况按月填制“收款凭证核销单”,动态监督凭证使用情况。
5、收支票据存根由农经中心统一保管。
村会计集体办公会审制度
1、坚持财务定期会审。每月28日至30日为会审日。村会计带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的收支单据,到镇“三资”代理办公室参加会审,“三资”代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加盖“会审专用章”,准予入账。
2、实行村会计集体办公。次月的2日至3日为集体办公日。村会计到“三资”代理办公室,与代理会计一道对经过严格审核后的收、支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证、账物、账表五相符。
3、及时填制统一规范的财务公布榜和公布底稿,编制会计报表,并把账簿及装订好的会计凭证归档。
4、实行考勤、考核。经管站每月对村会计集体办公情况进行逐项考核,结果公布上墙,年终进行总评兑现奖惩。
招投标制度
1、 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村集体资产购置、建设、资产处置,集体资产租赁、资源发包,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按照集体“三资”监管要求,统一扎口管理。
2、招标程序。①在履行民主管理程序的基础上,村提出申请。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审批立项。③招投标服务中心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④在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⑤签订合同,履行好财务手续。⑥资料归档。
3、资产租赁、拍卖及资源发包款项,及时缴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户存储。
4、凡未通过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招标,擅自发包、处置资产、私自授受建设工程项目,其经济行为一律无效,由此给集体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1、实行台账管理,在对本镇承包合同清查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农村承包合同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2、各村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建设工程项目由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开发包或招投标,确定承包或中标单位及金额。
3、镇“三资”代理办公室指导各村签订好经济合同、搞好合同鉴证,并将资料及时归档。
4、合同承包款和资产租赁费应及时缴存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专户。
5、加强承包合同日常管理,对出现承包纠纷及时依法进行调处。
农村审计制度
1、健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审计人员应通晓财经法规并具有履职相应的财务审计知识。
2、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村级日常财务审核,适时开展干部离职离任、财经法规、经济责任、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每年开展一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对群众举报、来访要求审计事项要及时审计反馈。
3、把握审计重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查村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村干部离职离任主要查村干部任职期间财经法规责任、经营管理责任、财务与会计责任、社会责任等方面。
4、严格审计程序。专项审计要按制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实施审计、撰写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材料整理归档的程序进行,逐步实现内部审计规范化的要求。
5、搞好审计处理。对审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及时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以规范集体财务与“三资”管理,维护财经法规严肃性,保护集体利益不受侵犯。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使用统一“三资”管理平台, “三资”代理办公室对各村会计账目统一代理,实行会计电算化。代理村的所有记账凭证必须手续齐全、规范,符合数据录入条件,方可录入。
二、用于“三资”及财务管理的微机为专用机,不得兼做它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微机操作人员要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会计数据的输入、处理、输出及备份,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
四、指定操作员权限,设置操作员密码,严防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确保会计软件的安全和数据的保密
五、微机操作员负责对电算化设备的保养,保持设备的整洁,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严禁上网,严禁安装游戏性软件,严防病毒侵入。
七、需要保存的会计档案除打印出纸质档案保管外,还要视情况做好备份保存,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包括镇“三资”代理办公室(农经中心)的会计档案,近五年的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经济合同、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记录、民主理财记录等会计资料,必须统一装订,集中到镇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每年(月)度终了,财务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和范围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管理、不得散失、毁损。
三、切实做好档案室防火,防盗、防蛀、防潮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 外单位调阅村级会计档案,必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调阅,调阅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始终在场,以防档案损坏或遗失。对经批准借出的档案资料,到期要及时收回。
五、村会计档案移交到村档案室保管时,镇村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六、镇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