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112/2011-00111 信息分类: 30
发布机构: 赣榆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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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赣榆县2010年省建农家书屋图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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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2010年省建农家书屋图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委托,就其2010年省建农家书屋图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赣榆县2010年省建农家书屋图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赣采竞 2011-3-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具体要求见标书。项目预108.0556万元(本批书65%折扣后实际购书款)。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有固定、安全的经营地点(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相关仓储防火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中级发行员资质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出版物全国总发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发)或江苏省内批发企业资质。

报名时均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报名时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件一)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1617日(星期五)17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1615 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布地点: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发布方式:提供规定材料后现场免费获取。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所提供的图书必须保证正版、图书目录必须符合采购方提供的采购目录、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月,否则,一经查实,将承担一切后果,另还须支付采购人该图书总码洋的10倍罚金。且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1620日下午143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1620日下午1500

竞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竞标文件接收人: 许洪海  刘昊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存单,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162010:00前按规定缴清,采购中心有权拒收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1620日下午1500(星期一)

开标地点: 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冬雷 、孙永帅

联系电话: 0518-86260257

    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赣榆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2011   

项目名称

赣榆县2010年省建农家书屋图书

项目编号

赣采竞 2011-3-4

投标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经办人

报名截止时间

2011 617 17:00

 

备注:

 

 单位盖章:

备注: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1617 17: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 )》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