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112/2011-00073 | 信息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赣榆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05-17 |
文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GCG-2011-1-11赣榆县政府采购教育现代化教学设备(第十一类单双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采购项目 赣榆县政府采购教育现代化教学设备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GC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十一类单双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的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三)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对于单、双轨教育设备大型玩具原厂商投保的产品责任险证明材料。(要求: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拾万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发出信息:
(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二)招标文件发出地点: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城青口镇怡发大酒店对面农商行三楼)。
(三)招标文件发出方式:免费领取 。
(四) 其他有关事项:
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在本中心现场领取采购文件,领取标书时请提供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11年5月23日17:30以前送达 (格式见附件一)。
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赣榆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和附件四),并按要求于2011年5月23日17:30以前送达。
五、答疑会信息: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城青口镇怡发大酒店对面农商行七楼)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1年6月9日09时30分后(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5月 23日17:30之前将资金直接划转到指定帐户,将汇出行出具的电汇凭证送达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与银行核实后,向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
(三)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县财政局
开户行:赣榆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07 2101 0120 1000 0011 73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本项目由我中心业务科孙永帅、李冬雷负责,业务咨询电话为(0518)86260257。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连云港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传真(0518)86260257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第一次投标的供应商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不须提供本公告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但必须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于
附件一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赣榆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加贵中心于__月__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GCG-
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于2011年5月23日17:30之前送达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视为领取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咨询:0518-86260257;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报价人承担责任。
附件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 行 )》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赣榆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登记单位公章
日期:
审查单位意见
审查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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