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1-00469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9-07
文号: 赣政发〔2021〕57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赣榆区人民政府原县医院周边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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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原县医院周边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因原县医院周边地块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原县医院周边地块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与补偿。

一、征收范围:黄海路北侧、健康路西侧、华中路东侧、文化路南侧原县医院周边地块相应范围(详见房屋征收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赣榆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江苏点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房实施主体)。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征收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征收结束。征收签约期限及征收签约奖励(优惠)期限详见征收补偿方案。

六、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特此决定。

附件:原县医院周边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附件:原县医院周边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