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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赣榆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6 访问量:

各镇(园区),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21〕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气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服务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强富美高”新赣榆建设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协同创新、业态新型、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平均水平提升5%,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5%,气象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全市领先、部分领域进入全省县区前列。到2035年,气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公共服务效益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成为全市乃至苏北地区新时代气象现代化发展征程中的表率和示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气象保障职能

(三)提升沿海开发气象保障水平。发展海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加强海雾、海上大风等海洋灾害性天气的识别和中短期预报预警技术研究。研发海洋气象综合服务系统,建立海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风险评估业务体系。开展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示范建设,依托赣榆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海洋气象灾害预警推送试点工作,提升远海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责任单位:青口镇、柘汪镇、石桥镇、海头镇、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赣榆海事处、电信赣榆分公司、移动赣榆分公司、联通赣榆分公司)

(四)强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气象保障。提升“赣榆智慧三农”手机APP软件使用覆盖率。完善青口、沙河雅仕农场等农业气象观测站业务功能,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海州湾渔场,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健全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成立农业气象专家联盟,联合开展农业发展规划、种植结构调整、农业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和科研攻关。构建紫菜、对虾等主要海水养殖品种的气象灾害指标库,研发农业气象服务云平台。开展赣榆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估服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趋利避害并举,构建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五)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全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和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防御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职责,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员职责,动态更新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网格员名录库。(责任单位:各镇,区委政法委,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

(六)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发挥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各责任部门预案,强化预案执行。加强各地各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专项督查,形成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开展全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编制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推进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产业园区、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至少接受一次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大力推进气象科普宣传和科普场馆(所)建设,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赣榆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广旅局、教育局、科协)

(八)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实现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新闻媒体、应急广播10分钟内完成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面向基层社区、城市网格推送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社区)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广旅局、教育局)

(九)丰富民生保障气象服务供给。建立“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业务,提高气象服务覆盖面、影响力和满意度。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公众气象服务需求热点自动感知技术,创新公众气象服务业态和模式,实现气象服务对象分众化、服务随行化、产品多元化。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不断提升“赣榆气象”双微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文体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四、助力打造美丽赣榆,加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十)增强生态保护气象服务能力。优化全区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实现规划衔接、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生态气象监测风险预警、生态气候承载力以及生态系统影响评估。结合卫星遥感和气象监测资料,加强对近海浒苔、海洋污染物发生发展及漂移路径的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赣榆生态环境局)

(十一)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协作联动,推进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将气象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纳入全区大气环境管控体系,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产品,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时效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输入型大气污染物跟踪监测、区域传输预警和气象条件对主要污染物影响的定量评估,科学客观评估减排和应对效果。加强森林火点、秸秆焚烧气象遥感监测。(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赣榆生态环境局)

(十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对抗日山、八条路水库、大吴山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进行升级改造,强化作业指挥和安全管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抗旱、空气质量改善、森林防火等方面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发展现代气象业务,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十三)完善现代化综合气象观测业务体系。充分利用智能观测、社会观测、遥感探测等手段,加快形成我区地基、空基、天基手段互补、协同运行、交叉检验的一体化观测布局。完善海洋、农业、生态、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监测网,更新升级车载移动气象台。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强化气象探测设施维护,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探测设施和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长期稳定性。(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文体广旅局、赣榆生态环境局、赣榆海事处)

(十四)提高预报预测预警准确率。进一步完善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完善从分钟到月的预报预测产品链。加强强对流、暴雨、台风、寒潮等高影响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落区预警准确率。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十五)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优化综合观测管理、数据传输管理和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升级改造气象主干通信网络,提升气象数据传输能力。对接云计算、视频资料等信息资源,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前沿技术在气象领域的融合应用研究。(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工信局,电信赣榆分公司、移动赣榆分公司、联通赣榆分公司)

六、激发创新第一动力,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

(十六)深化开放交流合作。深化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与气象科技发展的协同作用,加大智力引进和人才交流培养力度。加强海洋气象数值模式、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与利用、沿海气象综合监测预警服务、现代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科学研究,加快形成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区气象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赣榆生态环境局)

(十七)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培养、协同创新,加快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到2025年,区气象局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100%,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七、聚焦气象治理效能,推进气象治理体系现代化

(十八)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提升“互联网+气象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实现气象行政审批“不见面审批”全覆盖。依据上位法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探测环境保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配套性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健全气象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气象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十九)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市场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气象服务市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气象专业服务市场竞争,促进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继续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深化气象业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气象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提升中心城区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

(二十)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地防雷安全领导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将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国家、省、市黑名单和信用奖惩制度,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镇,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区信用办)

八、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发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认真谋划气象事业发展举措,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气象工作任务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十二)强化规划引领。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积极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有机衔接。

(二十三)加强政策支持。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推动气象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