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4-0000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3
文号: 赣政发〔〔2023〕〕2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赣榆区人民政府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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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因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与补偿。

一、征收范围:金海路以北、新村一巷以东、沙汪河以南、东关路以西相应范围(详见房屋征收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连云港市赣榆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征收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征收结束。征收签约期限及征收签约奖励(优惠)期限详见征收补偿方案。

六、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特此决定。

附件: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     

原海洋局地块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