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0-00239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文号: | 赣公局〔2020〕19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公安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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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1803339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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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赣榆区公安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榆区公安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派出所,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区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大山副区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第一副组长:周玉堂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周相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郑奎局党委委员
张文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顺航局党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
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侯永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家壮局党委委员、青口派出所所长
焦爱莲局党委委员
韩小宝局党委委员、边防大队大队长
组员:区局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安全办),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大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安全办工作人员从区局各有关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
各派出所、相关单位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赣榆区公安局
2020年3月20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办公室2020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