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714X/2019-00004 | 信息分类: | 08 |
| 发布机构: | 海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3-20 |
| 文号: | 海政发〔2019〕10 号 | 重点领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海头镇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览: | 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 ||
| 时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海头镇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头镇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头镇人民政府
海头镇201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全镇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部署和区领导指示精神,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推动行业领域大检查,安全问题大排查,各类隐患大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全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检查重点:(1)重点车辆。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特别是检查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2)重点驾驶人。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 30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累积超过 12分且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3)重点道路。以流量较大、事故高发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危险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缺乏安全提示的路段。(4)重点企业。以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违法行为未受到及时教育处理、24小时GPS专人值守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2.建筑施工。检查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3.城镇燃气。检查重点:(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2)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燃气站及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燃气设施巡查、检修、维护、保养。(3)加大老旧燃气管线管道改造力度。摸清投用年代长、脆性易断的管道位置、数量,加强警示标识标注,制订改造计划并加快更新,加强薄弱点巡检频次。(4)加大施工现场交底监护落实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交底保护,提高参建单位管道意识,加大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行为查处力度。(5)加大对燃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摸清并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6)清理管线占压。摸清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情况,加大清除力度。(7)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防范燃气事故的意识。
4.消防。检查重点:公共娱乐场所、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自防自救情况。高层建筑的安全检查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并开展。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强化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环节监管,强化电器产品源头质量管控情况。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情况。
5.特种设备。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体育场馆、车站、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旅游景区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的现场安全监察和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2)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6.旅游。检查重点: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情况。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景区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游乐设施完好可靠情况。景区安全生产制度、景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水上运动、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旅游景区流量控制、重点区域流量分级监控管理情况。旅游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7.海洋渔业。检查重点:涉渔“三无”船舶和涉渔“浮子筏”,挂靠和私下买卖渔船,套牌冒牌渔船。渔船船员无证上岗和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行为。渔船未经船检或未取得船检合格证书从事渔业生产行为,渔船从事非渔业生产作业以及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载信息终端行为。违法违规跨区作业行为。海洋捕捞渔船出海作业船载终端不开机、呼叫不回应、违规操作等行为。渔船救生、通讯、消防、号灯号型等重要安全设备不齐行为。渔港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缺失损坏或质量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休闲渔业、海洋牧场等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渔业生产经营行为。
8.电力。检查重点:认真排查重要输变电设施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农网改造升级、规模以上火电基建和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业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配合开展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新能源发电机组大规模集中接入电网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新能源机组建设施工、涉网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9.危险化学品。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和危险化学品罐区自动化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涉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液体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的防范措施情况。智能二道门建设情况,独栋厂房限人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制度执行情况及动火作业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平台构建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在库房内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11.油气输送管线。检查重点:一是企业管道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完整性管理。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护制度,对人口密集区及高风险区是否增加了巡线次数。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是否按规定开展检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截断阀室内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第三方施工是否及时向当地管道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并进行有效防护。二是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对涉及的违章占压等事故隐患是否及时上报当地管道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处置,不能自行处置的是否及时上报。三是各地管道保护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推进管道保护网格化试点工作,及时上报辖区内工作信息。是否对辖区内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并建立档案。是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实行实地复查,并严格履行销号程序。是否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办法措施并抓好落实。
12.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检查重点:(1)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重点检查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柜等设备设施情况。钢铁企业煤气防护站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事故防范情况。(2)涉爆粉尘领域。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的隐患治理,对涉爆粉尘企业核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情况。对作业场所10人以上30人以下涉爆粉尘企业的开展专项核查工作情况。对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情况。组织专家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金属、木质、粮食等粉尘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式检查情况。(3)涉氨制冷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情况。对存在的两类重大隐患企业整改的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的确认工作情况。
13.学校。检查重点:(1)完善治安警情通报、安全法制教育、周边巡逻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防范指导,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杜绝校园内有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2)加快国家标准校车配备和更新,加大运力投放,检查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载客车辆是否定期年检,是否取得校车标牌,是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探头。(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设施等消防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学生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4)增上安全知识课,开展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事件演练,提升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灾难来临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堆土场。检查重点:(1)查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堆土、生活垃圾、煤堆、料堆、危旧房屋、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基本情况。(2)查可能存在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摸底排查,强化对地面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现场检查和监测监控。(3)查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核实是否有新产生的矿山排土场(含临时)。
15.民政服务机构。检查重点:(1)查辖区内养老机构、救灾储备仓库、公墓陵园等民政服务机构以及所有在建民政项目现场等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车辆安全、消防安全基本情况。(2)查住房、水、电、气使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各相关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始终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迅速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要多措并举,聘请专家“问诊”,制定周密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存在严重隐患并拒不整改的企业,要选取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同时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请镇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制定各行业活动方案,并于3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园区环安局,明确一名业务人员为联系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14日和27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报镇安委办。5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镇安委办。
联系人:李尧,86896889,htajs00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