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438/2014-00011 信息分类: 15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4-04-30
文号: 赣司〔2014〕20号 重点领域: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送法律、强素质,和安赣榆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览: 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实现法制宣传全覆盖,全力服务“三个赣榆”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农村、企业组织开展“送法律、强素质,和安赣榆在行动”大型普法惠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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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送法律、强素质,和安赣榆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送法律、强素质,和安赣榆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实现法制宣传全覆盖,全力服务“三个赣榆”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农村、企业组织开展“送法律、强素质,和安赣榆在行动”大型普法惠民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职责,采取法律服务单位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联系方式,通过法律服务人员义务普法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和安赣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活动从6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三、参与对象

此次活动的参与单位: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活动形式

此次活动采取分组划片包所、结对村企等形式进行。每组结对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不少于20家。

(二)活动内容:

一是开办法治大讲堂。为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办法治讲堂,向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各组每两周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

二是搭建法律大长廊。通过搭建法律咨询台、摆设法律地摊、设立法律超市等形式,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进集市、普法宣传进农村、模拟法庭进社区、法制教育进校园、法律帮扶进园区入车间等活动,将常用法律知识、法律宣传资料、法律服务联系卡等送到群众身边,有针对性地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组每月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

三是开通法律大蓬车。在外来人口、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学法驿站、农民工法制学校,公布“12348”法律援助热线,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积极引导他们学法守法、依法维权。

五、工作要求

开展“送法律、强素质,和安赣榆在行动”是推进司法行政联系群众、服务惠民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的有效举措,各镇法律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与联系所对接,选择重点服务单位,认真制定方案,采取针对性、教育性强且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要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此活动的领导,县司法局成立“和安赣榆在行动”宣传服务组”,副局长柴海波任团长,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教育科负责人为成员;成立6个“和安赣榆法律服务组”,组长由各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担任,司法所长为联络员(见附表),共同负责活动的谋划、实施、沟通、协调等工作。

()要强化落实。各小组要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开展。要把此项活动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顾问进农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工作成效。各组长和联络员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积极发挥各自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要健全制度。县局建立工作联系、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宣传报道等制度。要建立工作台账,准确记录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工作,开展表彰奖励,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探索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增强联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单位开展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请及时报送县局法宣科。邮箱:gyfzxc@126.com.

附件:“和安赣榆在行动”宣传服务组分配表

 

 

                       2014 年4 月23   

 

 

“和安赣榆在行动”宣传服务组分配表

 

组别

组成单位

联络员

第一组

江苏四季青律师事务所

青口司法所

青口法律服务所

诚信法律服务所

宋庄司法所

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

墩尚司法所

墩尚法律服务所

祁祝芹

赵新文

汤景茂

第二组

江苏瑞里特律师事务所

海头司法所

城西司法所柘汪司法所

海头法律服务所

城西法律服务所柘汪法律服务所

董淑波

陈会超

秦培琦

第三组

江苏衡信达律师事务所

赣马司法所   厉庄司法所

黑林司法所   赣马法律服务所

厉庄法律服务所

黑林法律服务所

苏欣高

 

瞿世庆

第四组

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

塔山司法所     城头司法所

塔山法律服务所

城头法律服务所

李圣德

张兴娟

第五组

江苏榆和律师事务所

沙河司法所      班庄司法所

沙河法律服务所

班庄法律服务所

李成军

董淑龙

第六组

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金山司法所   石桥司法所

金山法律服务所

石桥法律服务所

胡昌楼

李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