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112/2017-00021 | 信息分类: | 06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2-16 |
文号: | 赣政办发〔2017〕4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效: |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方案
公路周边、铁路周边、港口周边是展示一个地区自然环境、城乡发展和文明水平的重要区域和窗口。近年来,全区上下立足同城化战略支点,全面加快城乡建设,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交通干线沿线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但与“强富美高”新赣榆要求相比,交通干线沿线综合环境质量还有较大差距,部分路段“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赣榆,决定用三年时间,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施策、长效管理,全面整治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面貌。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及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打造756公里绿色廊道,新增绿化面积1150万平方米,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总面积达到2498万平方米,成为展示美丽赣榆的景观带和风景线。
普通国省道周边。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建成公路用地外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绿色通道,完成60公里出省通道绿化提升。实现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八无”要求(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公路非法标志及广告、无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改善公路沿线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控制道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周边。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实现“五无三化”要求(无垃圾、无非法堆积物、无非法搭建物、无非法种植物、无违法广告设施;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和发布100%合法、安全、美观。
农村公路周边。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98%,乡道绿化率达95%,村道绿化率达90%。实现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八无”要求,营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
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得到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港口码头周边。公用港口码头绿化率达可用绿化面积的100%。全面完成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70%以上,港区环境实现“四无六净”要求(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铁路周边。连盐、青连铁路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实现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全面实现“六无一有”要求(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美观、整洁标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推进路域洁化。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迁移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实施机耕道搭接公路的路面硬化等。实施更严格的桥梁设施保护措施,取缔并控制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
2. 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坚持公路绿化安全与环保并重建设,提升公路沿线绿化水平,美化公路视觉环境。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视线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区农作物等种植物高度。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设置,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行为,积极推进电信、电力等管线采取地埋方式设置。
3. 保障交通畅通。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改造。完善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加铺转角建设。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设置。清理公路用地范围的非交通标志和广告设施,取消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位,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6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改造。
(二)开展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推进路域洁化。集中清除垃圾,2017年5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非法堆积物搭建物种植物,2017年9月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非法搭建物。
2. 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坚持绿化安全与环保并重建设,对全区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和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城市出入口、互通枢纽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景观,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
3. 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年6月底前,对高速公路两侧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对破旧屋顶进行整修;对高速公路上跨桥防落网进行整修;对涂料剥落的上跨桥进行重新涂装。
4. 清理规范广告设施。用1年时间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间距要求,减密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数量;对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导致进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设施予以迁移;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
(三)开展农村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 推进路域洁化。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迁移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实施严格的桥梁等设施保护措施,取缔并控制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
2.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建设好农路,到2018年,农路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重提升至30%,到2020年,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不小于90%。全面管理好农路,大力整治农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提高农路绿化率,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全面养护好农路,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农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率县道不低于90%、乡村道不低于80%。全面运营好农路,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镇村公交首末站、回车场、候车亭(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镇村公交开通率基本达到100%。
(四)开展港口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加强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对达不到环保有关要求的港口码头全部限期整改。2017年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列入全省重点港区名录的所有散货码头全部达到环保要求;沿海港口具备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能力,建立接收、转运、处置公共运行机制。
2. 提高港口绿化水平。建立健全港口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港区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改善港区生态环境,减少裸地扬尘污染,及时补植绿色植物。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工程,着力提升港内绿化质量,优化港区生产生活环境。
3. 美化提升港容港貌。做好货物堆码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货物标准化、规范化堆码苫盖;车辆和流动机械定置化摆放,工作车辆与生产流动机械分置,组织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清洁。推进交通警示、警告、告示、公告、监控等设施美化改造,利用筒仓、围墙、主要建筑物、大型岸壁机械主要立面提升文化景观。港区老旧房屋设施维护出新,用于收集、运输垃圾车辆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在运输过程中禁止沿途丢弃、遗撒。环卫设施完好无损,污水、垃圾接收等保洁区域内无暴露积存垃圾污染物,垃圾日产日清。2017年制定港容港貌提升评定标准,全面开展港容港貌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100%。
(五)开展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连盐、青连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结合建设进度同步推进。区铁路办及沿线各镇在2017年3月制定环境整治及绿化规划方案,动员部署到位,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沿线红线外两侧环境整治和绿化栽植任务;2019年9月底完成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整改完善的检查验收。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2月)。全面调查摸底,各相关镇、部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全面完成垃圾清理工作,路域环境和广告牌整治初见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2019年5月)。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区有关部门指导督查集中整治进展,并配合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全面改善,非法违章建筑全面清除,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铁路沿线整洁美观,绿化实现网络式覆盖。完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绿化及两侧绿色通道提档升级工作。完成港口粉尘治理。总结评估、验收巩固并转入长效治理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区级推进、镇级负责、部门指导、镇村联动”原则,成立赣榆区道路建设及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全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交通、住建、水利、城管、林业、环保、国土、财政、公安等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推进落实。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行动方案,组织成立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公路、港口、铁路5个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抓紧制定“五项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年度目标,落实时间要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指导,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评。区委区政府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纳入2017年“三重”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职责分工
附件
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职责分工
按照“区级推进、镇级负责、部门指导、镇村联动”原则,赣榆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涉及的镇及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 各镇。负责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交通干线用地红线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2.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整治中的舆论宣传,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3.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管辖范围内的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交通干线用地红线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 港口分局、金东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 区铁路办。负责督促落实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 区公安局。及时处置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在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方式阻碍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7.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综合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
8.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沿线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交通干线沿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9.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0. 区城管局。在交通干线用地控制线和管理范围以外的城区范围内开展店外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堆放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11. 区水利局。负责交通干线沿线区属河流湖泊范围的水岸或堤坝码头、行道树等环境整治。
12. 区农委。负责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制定绿化方案。协助交通或市政部门开展绿色通道建设。
13. 区市管局。加大对利用违法广告设施非法发布广告行为的检查力度,通过没收违法所得、纳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切断违法广告设施利益驱动源。
14. 区法制办。加强对相关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区道路建设及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及办公室制定的管理规定从法律上进行审核把关。
15. 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16. 通信、供电、自来水、燃气等部门。负责整治沿线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所属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