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5X/2016-00001 | 信息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6-08-08 |
文号: | 赣公局〔2016〕63号 | 重点领域: |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公安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览: |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依法治理、长效管理,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强化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 ||
时效: |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打造交通“最安全、最顺畅”城市,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经区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9月底,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依法治理、长效管理,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强化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由副区长、局长成善全同志任组长,政委薄红旗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综合股办公,副局长张文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创建目标
1、城区交通秩序良好,车辆规范行驶,有序停放;消除行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占道、逆道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假牌、套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 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齐、规范,标线清晰,交通护栏整洁、美观,定期维护和更新。
3、 城区主次干道边临时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标志醒目,机动车停放有序;社会停车场、收费停车场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平整硬化路面,畅通进出道口。
4、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等内容,提高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交通、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1、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法和手段,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创建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扩展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路面一线,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鸣喇叭、公交车、出租车违停上下客、占道候客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强化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环境。城区各执勤路段要切实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城区交通秩序良好。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逆道行驶,机动车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大力整顿静态交通秩序,清理整顿机动车违停乱点,对车辆违法占道停车、不按泊位规范停车、公交、出租车占道候客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开展机动车违法鸣喇叭专项整治,以城区主干道和商业繁华区域、汽车站等人车集中路段为重点,严查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违法安装使用高音喇叭的,强制拆除没收后依法予以处罚。深入推进查禁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残疾车”非法营运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3、完善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要组织专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要根据路面排查情况,对交通标志存在版面内容错误、反光膜脱落、标志损毁的,及时予以更换。对设置不合理、重复设置或标志被遮挡的,予以调整或拆除遮挡物。对道路隔离护栏缺失的进行维护,确保道路隔离护栏设置科学、完整。对交通标线模糊不清或应当施划标线的,抓紧组织施划,确保标线清晰可辨认。要进一步做好城区社会停车场、收费停车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规范标志、标线设置。
4、强化检查督促,务求取得实效。各责任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抓好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察、纪委、政治处等单位要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创建期间管辖路段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查纠的,第一次对责任民警罚款100元,两次或以上的予以纪律处分;辅警人员上路不管事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包段责任领导与责任民警同罚。凡在创建过程中被扣分,影响卫生城市创建的,区局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硬任务,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最新部署要求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对标找差,狠抓整改,坚决打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战。
2、规范执法行为。创建工作是当“排头兵”、做“风景线”活动的重要契机。各单位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既要依法严格查处,又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严禁执法简单粗暴。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强化服务意识,讲究执法方法,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因执法不当造成群众不满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3、做好警务保障。此次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更加关心民警的工作、生活,保证广大民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投入整治工作。要加大对执勤执法装备的投入,确保工作需要。要严格落实民警安全防护措施,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教育民警提高安全执法意识,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对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的,要迅速调查取证,及时依法处理,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4、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协调持续发展。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把创建迎检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每一项任务、每一条措施、每一个环节落地见效。督察部门要每天检查路面整治情况,检查结果定期通报,凡是因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影响创建,在检查验收中被扣分的,将对相关领导和民警予以倒查问责。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