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65/2021-00366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3-24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
文号: 赣医保〔2021〕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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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定点医药机构、赣榆农商行各网点:

根据《关于加强2021年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连医保〔2021〕25号)文件精神,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激活率达到 60%”、“定点医药机构接入改造率达到 100%”是省医疗保障局确定的 2021 年重点工作目标,根据市局部署,现就联合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银医联动,提高推广质效

1.为有效提升医保凭证覆盖率,各定点医药机构尽快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赣榆农商行基层支行相关人员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推广领导小组,通过在工作区设置宣传物料、联合开展推广活动、微信群答疑和现场派驻工作人员等方式,对医保参保人员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宣传推广。

2.各定点医药机构应于3月20日前联合当地赣榆农商行网点收集、编制和汇总“推广人员信息表”,报农商行网络金融部,该表将作为推广期通讯补助的发放依据。

3.赣榆农商行基层支行应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与普惠金融知识宣传纳入联合推广范畴,尽快建立辖区内推广人员微信交流群,及时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条件的支行可将行政村卫生室设置为普惠金融服务点,积极将其打造成行政村医保电子凭证银医服务宣传点。

4.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联合赣榆农商行制定进村、进社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并实施,确保实现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全覆盖,达到辖区内居民激活率不低于60%的目标。

二、明确推广规则,提高工作效率

1.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辖区居民通过江苏农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激活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推广;赣榆农商行各支行应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投放宣传海报和折页。

2.区医保局根据机构名称,为各单位分配了推广编号,参保人员通过农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激活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自行录入,以便于考核统计。

三、强化工作监督,严格目标考核

为确保年末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激活率达到60%”、“定点医保机构接入改造率达到100%”的目标,区医保局将定期根据各单位序时完成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

赣榆区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彭楠;联系电话:13675222093

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周树娟;联系电话:15005123219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