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8165150/2024-0002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18
信息名称: 连云港榆海经编渔网有限公司年产20万条渔网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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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榆海经编渔网有限公司年产20万条渔网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连云港榆海经编渔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连云港榆海经编渔网有限公司年产20万条渔网加工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项目概况⑴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62.5万元;

⑵建设规模:项目租用连云港科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场地及设备,总投资100万元,以废PE渔网、废PE渔网边角料、高压聚乙烯等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工艺是废PE渔网、废PE渔网边角料→湿法破碎→静置脱水→掺和→造粒→拔丝→捻线→织网→整烫→检验→包装→入库→销售。主要设备有粉碎机、喷丝机、捻线机、渔网机、整烫机、收卷机、打包机等设备。

⑶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厦门路9号。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1、大气环境

根据根据《2023年度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赣榆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本次评价对其他污染物进行补充监测,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点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解释,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标准要求。

2、水环境根据监测结果,临洪河、通榆河、朱稽付河水质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通榆河超标因为COD、TP,临洪河和朱稽付河超标因子为COD;临洪河、通榆河、朱稽付河中超标原因可能是周边无市政管网,无法接管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导致沿岸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河中监测的超标以及种植期农业污染源的污染。随着水质达标整治方案的实施,临洪河、通榆河、朱稽付河水质将逐步得到改善。

3、声环境项目各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土壤环境厂区内监测点S1~S3的土壤质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5、地下水环境根据监测结果,氰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铅、CO32-未检出,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标准,各监测点地下水水质情况如下:总硬度、氨氮、氟化物、锰达为Ⅳ类标准,氯化物为V类标准,其余因子符合Ⅰ~Ⅲ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造粒、拔丝废气经三面围挡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整烫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的危废仓库废气经“UV光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原料仓库、车间加强通风换气。

经上述整理措施后,各废气能够满《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为厂房无组织排放污染物NMHC 1%<Pmax=8.697%<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建设单位以厂房为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环保措施水喷淋废水、湿法破碎废水经破碎水槽沉淀后回用于湿法破碎,循环利用不外排。冷却水槽无废水产生,定期补充用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连云港创联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赣榆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建成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企业对现有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托运处置,厨余垃圾委托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有破碎水槽沉渣S1、废包装材料S2、水垢,委托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有废手套抹布、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处置率可达到100%,对外环境无显著影响,措施合理可行。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连云港榆海经编渔网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文永

联系方式:13585299668

(二)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名称: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商务大厦18楼1804
 联系人:陈鸣电话:15961341109
 邮箱:23566351986@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2024年7月18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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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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