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163/2023-00013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年”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赣安办〔2023〕8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预案管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企业等应急预案颁布实施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年”活动。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升评估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应急预案评估年”活动的开展,对应急预案内容的适用性开展分析,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并提出修订建议,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全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工作范围
(一)区级部门专项预案评估。区部门机构改革以来,全区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相继制定或修订了专项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的公布实施,在我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的提升了我区应对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当前,伴随安全生产防控形势日趋多样化,新的风险因素和问题隐患不断出现,对各类应急预案符合性和针对性内在要求愈加突出,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评估工作必然提上日程。
(二)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一直以来,我区持续推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等预案管理工作,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得到建立健全,根据有关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为进一步检验企业预案的针对性、符合性和可操作性,各镇、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辖区和行业监管企业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工作,特别是要对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和规范预案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落实(2023年3月)。各镇(园区)、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通过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议等形式部署推动活动要求,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和保障措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3年3月至10月)。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活动工作要求,成立评估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现场推进会、交流学习等措施,保证预案评估、修订等工作落地落实。
(三)巩固提升(2023年11月至12月)。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风险因素、预案编制、预案评估等实际情况,分析预案管理工作难点和重点。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行业和辖区预案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
四、评估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评估依据主要为以下内容:
1.《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全区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通〔2022〕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镇级(行业)风险评估报告等;
3.单位应急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4.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5.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6.应急资源调查及评估结果;
7.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估程序
(一)成立评估工作组。应急预案牵头编写单位要综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评估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二)资料收集分析。评估工作组应确定需评估的应急预案,依据本通知“四、评估依据”收集相关资料,明确以下情况: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变化情况;
2.应急指挥机构和成员部门单位及其职责调整情况;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变化情况;
4.重要应急资源变化情况;
5.应急救援力量变化情况;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变化情况;
7.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的问题;
8.其他情况。
六、评估实施
评估工作的实施,主要采用资料分析、现场审核、推演论证、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应急预案评估表见附件1)。
1.资料分析:针对评估目的和评估内容,查阅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方面的相关文件资料,梳理有关规定、要求及证据材料,初步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2.现场审核:依据资料分析的情况,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设备操作检验的方式,准确掌握并验证应急资源、生产运行、工艺设备方面的问题情况;
3.推演论证:根据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的形式,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响应机制、信息报告方面的问题进行推演验证;
4.人员访谈:采取抽样访谈或座谈研讨的方式,向有关人员收集信息、了解情况、考核能力、验证问题、沟通交流、听取建议,进一步论证有关问题情况。
七、评估报告
应急预案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成员沟通交流各自评估情况,对照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汇总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一致、公正客观的评估组意见,在此基础上组织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要建立由相关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业务指导。各镇(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预案评估工作的组织统筹和指导工作,通过现场指导、专题会议等形式,对预案估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监督检查,推动应急预案评估规范化和常态化。要突出加强指导事故风险分析、事故信息报告、应急联动响应、应急预案衔接、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调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等。
(三)严格监督推动。各镇(园区)、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区安委办将加强督促检查,并将工作推动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适时通过专题会、调度会、简报等形式公布推进情况,通报各单位完成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评估改进。各镇(园区)、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对预案评估修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协调,不断改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及时将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徐大东 宋红波 电话:8718137713815688250
附件:1.应急预案评估表
2.应急预案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连云港市赣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