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77X/2025-0001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25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李东林等同志为消防专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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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李东林等同志为消防专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李东林等同志为消防专员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赣榆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明确李东林等2名同志(事业编制)为消防专员,在消防工作站专职负责消防工作。

一、消防专员

李东林 消防专员

张 晨 消防专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二)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待授权或委托执法工作施行后,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六)本级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

消防专员实行“双重管理”,接受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和镇街的统筹管理,人员组织关系由属地负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指导和培训,消防专员如有变动,需以政府文件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赣榆区黑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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