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77X/2022-00025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08 |
信息名称: | 关于在全镇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村、各单位: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发生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既有建筑安全风险管控存在明显薄弱环节,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全镇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对既有建筑特别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部署、再落实,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重点排查各类经营性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以下七类型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重点:
1.由居住用途改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主要包括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宾馆、民宿、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
3.用于出租、群租的自建房;
4.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5.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6.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7.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两违”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存在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整治分工:
1.各村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组织网格员重点针对七大类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础信息。
2.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各条线、各领域涉及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由相关条线牵头。各行业要突出排查重点,派出所牵头负责超市、小区、电动车销售、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综治办牵头负责宗教场所集会点,信教徒私会点排查整治,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林分局局牵头负责饭店排查整治,农路办牵头负责汽配修理行业排查整治,宣传办牵头负责大树刘少奇旧居、民宿等文化旅游场所排查整治,民政办牵头负责养老机构排查整治,中小学牵头负责本校区、各完小及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卫生院牵头负责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安监所牵头负责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其它相关单位牵头负责各自监管行业排查整治。
3.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村、各条线排查出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区住建局对接,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已完成的鉴定报告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鉴定报告真实可靠。对评估或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要科学制定“一案一策”治理方案,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D 级危房,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对已鉴定为危房的建筑,要抓紧完成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在本条线、本行业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5月16日至5月26日):各专业委员会要根据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因类施策,开展专项整治。对立行立改问题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突出问题及时上报镇安委会会办。
(三) “回头看”检查阶段(2022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各单位对前期整改隐患“回头看” 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标本兼治。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高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自身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范围及排查内容,制订相应的排查方案,开展排查整治。
(二)对排查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对没有排查出隐患,要由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镇安委办。
(三)各条线专项整治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资料报镇安委办备案。
附件1:黑林镇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
附件2:黑林镇既有建筑排查整治统计表
黑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