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5-0000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6-10
信息名称: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之“夏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赣市监〔2025〕2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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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之“夏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之“夏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全力推动《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向纵深发展,聚焦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结合辖区实际,现决定开展“夏安”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海鲜市场、电商交易、缺斤少两、虚假宣传、药械化监管、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电气暖物业收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老年人药品及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整治,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一)海鲜电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海鲜网络销售平台、直播带货商家、海鲜食品

生产经营者。

重点检查内容:商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宣传信息与实际商品

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产地及保质期等行为;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贮存运输条件是否达标。

严厉打击行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虚构原价、

虚假促销、刷单炒信等价格欺诈行为;销售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海鲜产品;未履行食品安全追溯义务等违法行为。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小商店、食品加工

小作坊、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检查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是否齐全;食品来源是否合

法合规;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仿冒知名品牌食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严厉打击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山寨”食品;无证无照

生产经营食品;生产销售劣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行为,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农村消费者行为。

(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面向老年人的药品、保健品销售场所(如专卖

店、体验店、健康讲座场所)、网络平台。

重点检查内容:产品广告是否存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误导

性表述;是否以免费试用、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名义诱骗消费;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违规宣称治疗作用等问题。

严厉打击行为:虚假宣传保健品、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

疗功能;无证经营药品、保健品;利用会议营销、网络直播等形式欺诈老年人消费行为。

(四)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转供主体。

重点检查内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是否存在未经首次检定或者首次检定不合格就安装使用、是否存在使用周期到期未轮换、是否存在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转供主体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违规加价、重复收费、捆绑收费等行为;是否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或变相提高价格。

严厉打击行为: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计量器

具;违规收取水电气开户费、接入费等费用;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加价牟利等违法行为。

(五)制售非法改装电动车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电动车销售门店、维修站点、非法改装窝点。

重点检查内容:销售车辆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存在

非法改装、加装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等行为;是否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的电动车及配件。

严厉打击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及蓄电池;

非法改装电动车、篡改车辆参数;伪造、冒用CCC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民生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含气瓶)、

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

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落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整。

严厉打击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

备;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故意破坏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等违法行为。

(七)物业收费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对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

重点检查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

停放费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单独列账有无重复收取,物业收费是否明码标价。

严厉打击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行为、

分解项目收费或重复收费行为、转供环节加收其他费用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时间、步骤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动员部署(6月11日)

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召开部署会宣布整治重

点和分工情况。

(二)集中整治(6月11日至8月20日)

各办案机构按职责开展拉网式排查,每周报送案件数据(附

件1和附件2)。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通报进展并协调重大案件。

(三)总结提升(8月21日至31日)

对夏安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人员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业务监管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安”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由韦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2.成立“夏安”行动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分组如下:

带队领导

人员组成

重点对标分局

备注

房连健

执法大队一中队

青口分局

霍军

执法大队二中队

石桥分局

熊传富

执法大队三中队

海头分局

卢接法

食品生产科

赣马分局

3.其他各分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统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4.从分局抽调4名执法人员充实至专项行动,通过“以干代训”、“交叉办案”,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和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员保障和专业支撑。

五、工作要求

1.各组每周五前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到执法大队,必要时召开工作汇报会,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

2.各组各分局及相关业务科室在8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小结至执法大队张秀娟处。

附件:1.区市场局(分局、科室、队)2025年开展铁拳行动“夏安”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

    2.区市场局(分局、科室、队)2025年开展铁拳行动“夏安”行动统计表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