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5-0001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7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赣市监〔2025〕14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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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结合市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市监特设〔2025〕24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局工作安排,不断压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构建高要求安全保障体系,全力维护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三、监督检查范围

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老旧电梯、电站锅炉、城镇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工厂厂区的叉车、大型游乐设施、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根据风险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分类监管,确定赣榆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0家(名单见附件,其中部分物业管辖的多个小区应全部覆盖)。

四、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监督检查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确保检查过程、内容可追溯。常规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千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要求执行。

五、监督检查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负责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分局要细化检查方案,明确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保障安全为核心,根据检查企业名单排定检查计划,按照序时进度推进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局特设科将定期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2.加强监督检查,消除隐患。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实施检查,对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等做出记录。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被检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等特种设备,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3.填报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各分局要在检查完成后及时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现场检查照片、复查照片等检查材料上传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

附件:2025年赣榆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2025年赣榆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