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48/2021-0004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0-14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作为“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 批复
文号: 石政发〔2021〕21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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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作为“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 批复

石政发〔2021〕21号 签发人:薛晓晖

关于请求批准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使用“赣榆黄桃”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请示

赣榆区人民政府:

“赣榆黄桃”产于我区石桥镇,这里位于最适宜水果生长的北纬35°,适宜的气候条件、独特的土壤条件、丰富的水源条件,使得石桥黄桃从最初的几百亩发展到如今的2.9万亩,保护区域覆盖23个行政村,形成“一园四区”的发展格局,亩产值达万元以上,成为石桥镇打造特色农业、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石桥黄桃人文历史源远流长,从《光绪赣榆县志》到《赣榆县志》,再到《赣榆年鉴》,有记载的石桥黄桃种植历史达120余年之久。

石桥黄桃不仅种植面积大、历史年代久,品质更是上乘,属黄桃质量等级中的一级品。富含丰富的抗氧化剂、膳食纤维及多种微量元素,有降血糖、降血脂、提高免疫力的作用,堪称保健水果、养生佳品。

为加强对我区赣榆黄桃这一特色产品的保护,充分发挥该特色产品的优势,促进赣榆黄桃品牌建设,特向区人民政府请示,由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为“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

妥否,请批示。

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赣政复[2021]29号

赣榆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作为“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

批复

石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使用“赣榆黄桃”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请示》(石政发[2021]22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作为“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具体承办“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特此批复。

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4日

赣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石政发〔2021〕21号石桥-赣榆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示及赣榆区人民政府同意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