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的公示
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医疗机构地址、名称、主要负责人变更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内容:
医疗机构名称:崔*海中西医结合诊所
原地址:赣榆区青口镇义塘路807号
现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57-5号
医疗机构原名称:赣榆贝尔口腔诊所
现名称:贝医尔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名称:赣榆康秀口腔诊所
原主要负责人:常*波
现主要负责人:张*
医疗机构原名称:青口镇文化社区丽景小区卫生室
现名称:青口镇琴岛社区卫生室
原地址:青口镇丽景街68号
现地址:青口镇琴岛中基尚海花园小区门面房
医疗机构名称:青口镇镇西安乐新村卫生室
原地址:青口镇镇西安乐新村东街10号
现地址:赣榆区义塘路凤凰华庭4号楼106号
医疗机构名称:青口镇东关社区泰润城卫生室
原地址:青口镇东关村通园路10号
现地址:青口镇东关社区时代路2-120号
医疗机构原名称:青口镇工业园区卫生室
现名称:青口镇谷沙社区卫生室
原地址:赣榆区青口镇环城西路
现地址:青口镇红旗路谷沙社区云顶苑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86212162
传真:0518--86211743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