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十四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苏银保监发〔2021〕46号)文件要求,现将12月份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赣榆区乡村振兴局
2026年1月21日
(一审:蒋志伟 二审:吴 斌 三审:李传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