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17:31 信息来源: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468 字号:【

各镇、各相关单位:

为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我区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生态循环、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等工作,我区拟申报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一、项目申报主体:凡在我区内从事农业废弃物收储利用实施的主体,包括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规模及非规模养殖场、全区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一体化企业及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编制方案申请。

二、项目申报日期: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要正常运行;

2.申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且信用良好的企业;

3.申报土建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必须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批准;

4.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主体需拥有配套动力设备;

5.申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当年度财政补贴(奖补项目除外)。

四、项目申报内容及支持方向

1.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扶持从事主要农作物秸秆打包收储及加工利用的合作社或企业等各类主体,提升秸秆离田收储及转运车辆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助推秸秆离田收储和加工利用,重点支持秸秆离田收储与加工利用一体化农业主体。

补助30-50万元/处,要求实施前要明确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及带动区域范围,预期生态循环利用效益等,突出带动赣榆区及主要河流两侧秸秆整村离田收储利用,年秸秆收储利用不少于5000吨。

2.秸秆基料化利用补助项目。

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企业、产业园区等各类主体开展利用小麦、玉米、水稻等秸秆为原料,利用冬季农闲田或林下空闲地种植食用菌,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育秧基质,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新示范。

基地面积不少于150亩,示范面积不少于20亩,根据实际种植面积,每处补助5万元-10万元/处,要求实施前明确建设面积内容和建设目标,增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应。

3.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回收处置试点项目

开展运行废旧农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示范建设,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水平,有效防控农膜残留白色污染,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构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示范建设体系,购置暂贮、回收及储运设施设备,建设镇级(区域性)农业废弃物回收储运中心、建设“五有”回收网点,新型标准地膜(或替代产品)试验示范、实施必要的捡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补贴。

补助2-50万元/个,要求对试点区域农田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捡拾回收全覆盖,及时转运和分类暂贮后,予以加工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回收处置模式。

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

4.1沼渣沼液循环利用项目。配套200亩左右具备消纳能力的农田(林地),建设沼液田间暂存池、利用池、配置提升泵和流量计,购置沼肥转运抛洒设备,沼液田间利用喷滴灌管网等配套设施,有效消纳沼渣沼液。设施蔬菜种植家庭农场等循环利用工程参照执行。

4.2养殖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项目 扶持具备有机肥生产能力的新生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非规模密集村等,配置畜禽粪便收集、加工及转运、抛洒等设施设备,鼓励打造养殖粪污处理内循环,生产并应用粪便有机肥。

重点扶持对畜禽养殖场粪肥收集、加工、处理及综合利用的社会化服务企业,根据粪肥综合利用量对企业进行奖补,要求粪肥处理量大于2000吨/年,沼处理量大于3000吨/年,奖补标准5万~15万。

5.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

支持具有成熟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投入工程建设,创新工程项目运营管理机制,坚持循环利用,选用生态适用、运行高效、经济可行的种养废弃物处理措施,提升工程处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根据土地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就地消纳养殖废弃物,支持农田大棚建设实施绿色种植养殖循环农业示范;支持建设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工程,主要包含肥水收集池(塘)、生态调蓄塘、生态拦截沟渠和生态护坡等,配置沉水、挺水、护坡植物,对排水中颗粒悬浮物及氮磷等进行拦截和吸附,实现退水不直排,构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系统。支持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探索水产养殖尾水沉淀池、过滤坝、生态调蓄塘等生态净化系统,力争达到“退水(尾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

农田面积300亩左右,补助100万元/处;示范引领种养生态化改造试点。

五、遴选程序

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坚持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网上公示的程序。先由相关对象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由所在农业农村部门及镇政府推荐后报到我局。

六、报名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向的企业、合作社等相关主体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由镇政府推荐,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局,我局将及时组织审核,并及时将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上报项目实施主体。材料送到区农业农村局1305室,并于2024年2月29日下午6时截止,逾期视为无效申请意向。

联系人:王从连 电话:0518-87181818

特此公告。


附件:

1.赣榆区2023年度农业生态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申请表(样表)

2.项目申报所需提供的附件清单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