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榆区2021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赣榆区2021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发〔2023〕117号)和《关于印发赣榆区水产稳产保供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发〔2024〕14号),拟对通过审核的连云港宏茂冷藏服务有限公司购置的3台套设备进行补助,现将拟补助资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赣榆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区农业农村局6楼605室。邮政编码:222100。
2.通过电话反馈:0518-8709608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yyuyeke@163.com。
附件:赣榆区2021年水产品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补助资金信息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