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的通知》(苏社〔2024〕5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2024〕31号)精神及《2025年赣榆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赣榆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要求,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29日-8月30日9:00-11:00、15: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区委社会工作部526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
咨询电话:0518-87080906
三、资格复审的材料
A类岗位:(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学历证明(有效期内的打印件);(5)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拥有5年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社区、青口镇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6)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B类岗位:(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有效期内的打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4)2025年7月前未参保证明;(5)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C类岗位:(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学历证明(有效期内的打印件);(5)工作经历证明,工资流水、社保参保、身份登记等可证明新就业群体身份的材料;(6)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政府网站公布。
3.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相关安排。
4.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请在8月29日17:00前拨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告知工作人员,方便递补。
5.请排名较前的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以便通知递补。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社会工作部
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