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赣拟征告〔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2-06-06 16:37 信息来源:赣榆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用地的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宋庄镇四新村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宋庄镇四新村东侧;东至空地,西至污水处理厂,南至深圳路,北至四新村。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将于6月2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丁宁;电话:0518-86239606)。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