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有货车司机发视频爆料称,他从江西往湖北运送紫薯,在湖北一收费站下站时却被收取了900元过路费,原因是红薯在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目录中,而紫薯却不在其列。对此,农业专家表示,紫薯与红薯在经济属性上确有差别,不过纳入免费目录也指日可待。
近年来,因高速公路对红薯、紫薯区别对待所引发的类似争议,已发生多起。争议原因,主要是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理解不一致、查验尺度把握不统一。
查询现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在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薯芋类”中,有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等品种,紫薯确实不在其中。需要注意到,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实行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目的是保障“菜篮子”供应和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确定鲜活农产品的原则是,“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对照于此,紫薯显见是符合的,应该被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紫薯原产南美洲,我国引种已有20多年,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地区有大规模栽培。当下,紫薯与红薯一样,是各地菜市场的常物,在大众日常生活的菜篮子里很常见,只是价格通常较普通红薯要高一些而已。如果说,前些年紫薯价格颇高,还不是普通大众的普遍食物,是“非必须的具有高经济价值”的农产品,因而不能列入“鲜活农产品目录”,不能享受运输免收通行费,这说得通。但现在,这个说法已不再具有成立的理由。
因此,相关部门要根据鲜活农产品市场交易和运输过程中的突出情况与问题,尽可能及时完善鲜活农产品目录,缩短鲜活农产品目录的更新周期。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增补了个别市场需求量大、与目录内产品名称或外形相近、区分难度大、经常出现争议的品种。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鲜活农产品目录,本来就是一个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的过程。那么,就要通过快速跟进,及时调整并发布产品目录,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对于公路方面的执行部门和单位来说,在鲜活农产品目录更新完善之前,要做好政策落实“转换插头”的角色。在把握鲜活农产品目录的品种确定原则的基础上,灵活执行政策规定,因物制宜,优化查验方式。鲜活农产品有标准是好事,便于政策落实和工作执行。但是,执行上过于死板教条,一旦沟通不畅,造成查验过程复杂冗长,则会影响鲜活农产品的收货状态,也会增加运输成本,最终拉高鲜活农产品价格。这与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菜篮子”供应和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利民惠民的政策初衷,显然是有所相悖的。(区融媒体中心特约评论员 晚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