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合力化解商标侵权纠纷
“多亏了区移动电商协会为我多方努力,才把我原来应该赔付的10万元调到这个数字,不仅使我降低了损失,还腾出出庭应诉时间搞经营,真是太感谢了!”支付了1.2万元商标侵权赔偿金后,青口镇电商户小万如释重负地说。
小万是2019年开始经营电商的,主要销售鱼、蟹等当地海产品。虽然我区是海鲜产地,但“舟山带鱼”商标更有名气。于是,小万先后在天猫旗舰店、快手、抖音等平台销售的带鱼产品商品名称中使用了“舟山带鱼”文字。像小万这种方式销售的还有50余家,产品销量较大,案值近百万元。
不久前,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发现这一情况后,通过网络明细认可平台的销售款数额,认为获得利益较大,随后将我区涉及使用“舟山带鱼”商标进行网上销售的50多户电商经营者起诉到连云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
区移动电商协会会长张国强第一时间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多次组织电商户开始法律知识交流和培训,并了解到众多电商户的实际,多次通联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协会共建单位江苏榆和律师事务所,详细把实际情况进行说明,通过协商协调为我区电商户争取到庭前集体调解。
在区移动电商协会与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主持下,“舟山带鱼”商标侵权案日前在我区进行了庭前集体调解,全区10家电商企业负责人与浙江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及委托的律师参加。
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我区电商经营户承认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并表示停止侵权;在侵权赔偿方面,“舟山方”也给予了电商户最大的减免,其中6户成功签约调解书,款项由20多万元、10多万元调解减免到万余元和8千元,5户当场达成和解撤诉,达到了较好的调解成效。
据悉,我区移动电商协会已参与调解经营纠纷22起,帮助当地电商户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朱代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