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榆区“十五五”社会事业及文旅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于2026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赣榆区“十五五”社会事业及文旅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截至2026年9月30日,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赣榆区旅游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建议和打造青口河风光带的方案和建议赣榆区旅游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建议和打造青口河风光带的方案和建议。公平竞争审查事项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针对反馈意见,区发改委会同区文体广旅局认真研究,“青口河沿岸生态休闲轴游线、琴岛天籁、露营基地、乡村文旅”等内容已在规划范畴,“统一打造通景道路,完善沿途服务设施”“完善高铁站、高速出口形象标识、旅游咨询中心等建设”等内容将优化表述后纳入规划。“面向全国引进方特、好客欢乐城等知名文旅品牌”等内容不宜列入规划,拟作为招商引资方向。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
(一审:付少琦;二审:陆雪明;三审:王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