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赣榆区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赣榆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9号,电话:0518-86223136,传真:0518-8621258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赣榆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千亿县区”目标,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稳步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办理等重点工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实现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全区各镇、各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专题专栏等多元渠道,围绕就业创业扶持、住房保障政策、法律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举措等社会关切热点,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452条。在专题专栏集中公开赣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34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组织全区各镇、各部门系统学习《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要求,持续提升办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准确性。2025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9项,办结317项(含上年度结转8项),结转下年度办理23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7件、行政诉讼4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高频诉求,针对征地补偿、物业管理等申请集中领域,积极推动相关政府信息从 “依申请公开” 向 “主动公开” 转变,切实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化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公开前发布审查机制,健全完善 “三审三校” 工作规范,始终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 原则。将拟发公文的信息公开及解读审查表、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纳入同步报审流程,推进文件公开审查常态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常态化开展全区政府网站月度普查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普查,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压实平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络安全保障,加强服务器安全管理,及时修补软件系统安全漏洞,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变更、关停、注销全流程管理,确保平台健康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全面提升。全年开展政府网站专项评估12次、政务新媒体专项评估4次。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讼案件增长等情况,专题举办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区各镇、各部门均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政务公开整体效能持续增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表面,对执行流程、实施成效等关键信息阐释不够充分;各镇各部门工作推进不均衡,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公开质效存在明显差距;涉企政策推送与企业实际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质效。加强对政策核心条款、执行标准、实施成效等关键内容的深度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增强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度和认同感。
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考评指标体系,突出公开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创新等核心维度。常态化开展阶段性考核与调度研判,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推动各镇各部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优化涉企政策推送。充分发挥营商办统筹协调作用,立足企业实际需求,系统梳理政策文件中的利企惠民条款,按照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发展阶段等标签进行精准分类,实现涉企政策 “点对点” 精准推送,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