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3807414/2022-00030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信息名称: | 行政许可服务信息: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
文号: | 赣协调小组〔2022〕4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行政许可服务信息: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榆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园区)、区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抢抓时间窗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连云港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在我区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限制,以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原则,对住所(经营场所)限制条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现将《赣榆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