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42X/2022-0000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31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赣榆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赣农发〔2022〕32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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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赣榆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连农办〔202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试验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审批制度,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批准、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是否依法开展、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排查,防止转基因生物违规试验。对转基因生物试验全程监管,备案前核查中间试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控制条件是否合规,批准后检查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试验材料贮存和处理情况,确保试验实行全程可追溯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对违规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单位,责令停止试验,暂停安全评价申报资格。

(二)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对种子企业和制繁种基地开展排查,加大检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在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省外制种基地调入的玉米种子分品种分批次开展转基因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进入市场。对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加工销售。对大田生产进行抽样监测,发现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要按规定铲除销毁,同时深入农户,倒查种子源头。对违法制繁、经营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进口加工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辖区内转基因加工企业的安全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重点核查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档案管理以及转基因农产品标识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对违规进口使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进口、加工,并给予相应处罚。

(四)加强转基因生物监管培训。对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人员,分层分级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意识和水平。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内容列为农技人员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训等必修课程,扩大培训范围,实现农技人员两年轮训一遍,强化农业系统农技推广队伍安全监管能力。

(五)落实明查暗访制度。切实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环节监管,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外,落实明查暗访制度,联合种子、执法等部门,不定期选派有关人员对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促进企业规范装卸、运输、储藏、加工等生产活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

(六)开展农业转基因科普活动。结合“农资下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向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市民、农民宣传转基因科普知识。促进转基因科普进机关、进社区和进校园,营造全社会理性看待转基因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底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二)组织实施(2022年4月-11月)。认真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

(三)工作总结(2022年12月上旬)。各镇、各单位对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于12月5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制度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职责,将转基因监管工作制度化,并在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农业转基因生物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镇要督促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单位、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口加工企业等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督促研发单位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研发活动的管理工作。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进口加工企业要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档案,规范标识管理,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三)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检查、扦样和检测,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妥善留存文书、邮寄或送达凭证等证据材料,保障每个样品证据链完整、有效、可追溯。

(四)严处违法行为。发现非法转基因试验、种子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为,及时上报,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厅局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518-87181800,邮箱:gynwkjk123@163.com


附件:

1.赣榆区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