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2X/2024-00009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7 |
信息名称: | 关于认定2023年度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的通知 | ||
文号: | 赣农发〔2023〕140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认定2023年度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的通知
各镇:
为了提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发挥示范社引领作用,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各镇筛选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查相关资料并抽查有关现场,现认定2023年度示范家庭农场10家、示范合作社17家(名单附后)。
各镇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发展示范社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扩大示范引导效应,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各镇要积极引导被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继续按照示范建设标准,诚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强化规范建设,不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
附件:
1.赣榆区2023年度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2.赣榆区2023年度示范合作社名单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