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1-0026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信息名称: | 水利局:关于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关于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水利站、各工程建设处:
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全国各地暴雨、台风、龙卷风等极端性天气频发,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安全度汛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各单位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精神,并真正落到实处,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坚持不懈地抓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我区在建水利工程、水库、重点塘坝、主干河道、海堤和挡潮闸等是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巡查,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
目前全区在建水利工程主要有范河治理、小水库加固、农田水利及移民后扶等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加强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管理。
项目法人要组织对施工、生活、办公等区域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预防、彻底治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安排施工,加强办公区、宿舍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暴雨、台风等对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的不利影响,出现险情和事故征兆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二)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以水库、主干河道、海堤及挡潮闸等工程为重点,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严肃调度指挥纪律,不超汛限水位运行。要制定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泄洪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加强汛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
全区主干河道、沿海挡潮闸及其它主要涵闸等水利设施,要严格执行有关调度运用和运行规程,严格水位和流量控制,坚决防止闸涵失稳、堤防溃口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管理单位要确保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各类水体要布设警示标志,防止淹溺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四、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月底前要对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结合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做好防范措施。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