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48/2021-0003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09
信息名称: 关于石桥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工作报告
文号: 石政发〔2021〕18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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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桥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工作报告

石政发〔2021〕18号

关于石桥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工作报告

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连农业〔2021〕88号)文件精神及区相关工作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技中心、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专项行动开展,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开展全面排查、压实责任。从6月29日开始至7月1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先由各片、村组织自查,再由片长、村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核实确认,形成“大棚房”问题分村明细表,并由镇统计形成镇汇总表,经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通过对全镇23个行政村排查,共排查农业设施86个,面积为1218.56亩,没有发现存在“大棚房”问题。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在“回头看”期间,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2次全覆盖检查,镇主要领导带队抽查点位12处,镇纪委全程介入监督,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四、做好总结上报、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86013090,实行奖励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全镇设施农用地监管及备案工作,严禁占用耕地违法建设,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确保“大棚房”问题不反弹、零

新增。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石政发〔2021〕18号石桥镇大棚房回头看整改工作总结8.9(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