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凭证注销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2 11:30 信息来源: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号:【

诊所备案凭证注销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决定对下列医疗机构的《诊所备案凭证》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若有异议请在3月17日18时前以信函形式向委医政医管科反映(联系电话0518-86212162)。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机构名称

编号

机构地址

法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所有制形式

机构类别

经营性质

诊疗科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赣榆区歌蒂梵医疗美容诊所

PDY60399632072117D2162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青年路时代广场南侧水岸明珠3号楼101

王海银

陈阳旺

私人

医疗美容诊所(备案)

营利性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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