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1 信息来源:区交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兹有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予公告,声明作废。

遗失作废执法证信息如下:持证人姓名:邹栋,执法证号:10070317072,江苏省人民政府监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7日



(一审:马保二审:高珊珊;三审:毛德强)